绥宁人社局三步走“走”出和谐劳动关系
12.10.2014 02:12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绥宁县人社局始终坚持“以预防为先、调解为主、裁决为辅”三步走原则,开拓办案思路,不断探索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的方法和途径,取各了明显成效。
一是预防为先,促进劳动争议的合理规避。针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抓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首先,抓住劳动合同这一产生劳动争议的源头,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严格遵循“依法鉴证、保证质量、体现服务”的原则,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对虚假合同、人情合同及不完备合同及时纠正,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其次,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服务月活动,帮助企业解难释疑,健全用工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调解为主,促进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工作,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落实“四项”内容上墙公布,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用人单位联系点制度,努力实现处置关口前移。目前,全县25个乡镇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0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有18家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三是仲裁为辅,促进劳动争议的有效解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要求,着重突出调解的前置作用,针对一些无法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进行劳动仲裁,以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2.10.2014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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