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四个相结合”开展好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

21.03.2017  11:16

  从3月起,溆浦启动了对全县25个乡镇2015、2016年由财政直接发放的4项惠农资金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在此次清查工作中,该县牢牢把握“四个结合”,确保清查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专项清查与从严治党相结合。高度重视此次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制定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以此次清查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省市县关于“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对在自查、清查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严重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整改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乡镇自查与县级清查相结合。县财政局成立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农业股、经济建设股、县乡财局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召开乡镇财政所所长会议,全面部署安排自查工作,并要求各乡镇从3月7日开始自查,3月17日上报自查情况。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人员会议,3月19至4月4日将抽调工作人员分成4个清查组深入到各个乡镇进行清查。 

  三是资料明查与进村暗访相结合。清查组主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明查主要核对农户惠农补贴卡上的补贴项目、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拨付的项目、金额是否一致。核对补贴大户的补贴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是否一致。如若在明查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进一步追寻原因。同时,通过进村入户实地暗访,进一步掌握农户补贴面积以及村、组对机动田土补贴入帐情况;查清村、组干部或其他人是否存在贪污私分补贴资金的问题;上报补贴面积时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及索拿卡要等违纪问题。 

  四是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各清查组通过清查,将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或化解情况及其他违纪违规的线索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向县纪委进行汇报。围绕“雁过拔毛”式腐败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对发现的重点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出台有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