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1-6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13年1-6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
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通报
湘安办函﹝2013﹞6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3年1-6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与进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6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432起,死亡478人,受伤1373人,直接经济损失19296.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38起,下降5.4%,死亡人数减少93人,下降16.3%;减少受伤391人,下降22.2%;经济损失减少2570.4万元,下降11.8%。发生较大事故18起,死亡81人,同比减少4起减少死亡5人,分别下降18.2%和上升5.8%;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75%和83.1%。
行业领域事故情况。1-6月份,全省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7.7%和29.1%。其中:煤矿事故死亡51人,同比减少死亡22人,下降30.1%;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23人,同比多死亡4人,上升21.1%;建筑业事故死亡18人,同比减少死亡19人,下降51.4%(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事故死亡14人,同比多死亡1人,上升7.7%,道路建设施工事故死亡2人,去年同期比,减少死亡19人,死亡人数下降90.5%,水电建设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事故);烟花爆竹事故死亡15人,同比多死亡5人,上升50%;危险化学品没有发生死亡事故。1-6月份,全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8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6人,减少死亡33人,下降13.3%。道路交通事故中,高速公路死亡91人,同比多死亡13人,上升12.3%。发生水上交通事故6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死亡11人,下降45.8%;铁路交通事故死亡113人,同比多死亡5人,上升4.6%;农业机械事故死亡1人。
各地区事故情况。1-6月份,株洲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湘西州、益阳市、常德市、娄底市、郴州市、湘潭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个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张家界市同比多死亡6人、上升60%,长沙市同比多死亡6人、上升13%,永州市同比多死亡4人、上升21.1%,怀化市同比多死亡2人、上升6.1%)。
二、 1-6月份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总体指标控制
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470人(不含国家暂未实行指标控制的消防火灾事故8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267人。
(二)较大事故指标控制
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18起,比进度控制指标少16起。
(三)重大事故指标控制
全省发生1起重大事故,比进度控制指标少2起。
(四)各市州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指标: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指标:9个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常德市、张家界市持平;长沙市、湘潭市、益阳市分别超进度指标2人、2人、1人。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指标:7个产煤市州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株洲市、常德市、郴州市持平;邵阳市、长沙市、永州市分别超进度指标2人、1人、1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 14个市州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7个市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衡阳市与进度指标持平;娄底市、怀化市、邵阳市、长沙市、衡阳市、常德市、湘西州分别超进度指标10人、4人、4人、2人、1人、1人、1人。
(五)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事故指标控制
事故指标超进度的有:长铁办事处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进度控制指标11人。
其他单位事故均控制在进度指标以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6月,全省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总量指标同比下降,多数地区、行业领域事故下降、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铁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事故上升,少数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增加。尤其是6月2日,邵阳市发生了一起死亡10人的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坚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确保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同步协调发展;二要认真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责、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总要求,发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加大暗访督导力度,严格事前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好这次由总书记亲自发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明确责任单位和包干领导,严格落实关闭取缔、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四个一律”措施,通过真抓、真改、真治,严厉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同时,要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对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尽最大努力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今年初制定印发的《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的,即使不出事故,也要严厉问责。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从重从快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