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通知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2015年11月25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
2015年11月30日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客观分析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形势和任务,深入研究“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胜利
1.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极为重要、很不平凡、富有成效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省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顽强拼搏、积极进取,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总体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经济保持持续平稳发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十二五”末期已接近三万亿元;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粮食连年增产,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创新发展亮点纷呈,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湘江新区启动建设;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省域内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四大板块先后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城镇化率年均提高约1.4个百分点;重大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套完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通车里程分居全国第五位和第一位,湖南进入“高铁时代”;对外开放全面拓展,一批优势企业成功“走出去”,湖南国际形象有新的提升;文化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扶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全面深化改革有序铺开,法治湖南建设有力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经过五年努力,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一系列新成果,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新的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省呈现经济发展“三量齐升”新态势和党风政风建设新气象,开启了中国梦的湖南新篇章。
2. “十三五”时期湖南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
纵观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新浪潮,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把握我省区域优势凸显、产业优势放大、创新优势突出的新变化,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把湖南放到全国乃至全球的发展大局中,放到发展进程的历史纵深中,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区域性、阶段性特征已彰显出新的发展潜力、韧性和空间,蕴含着巨大的历史机遇,展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省面临总体有利的国际国内大环境,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球经济正处在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在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深层次调整整合,国际产业竞争、科技竞争、贸易竞争加剧。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这些标志性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都将给我省带来重大机遇和政策利好。尽管发展内涵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总体上我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只要适应新变化、把握新机遇,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必然开拓发展新境界。
我省地处“一带一部”,正处于区域发展黄金期。我省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纵深推进,继续加大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我国区域经济布局和重心加快向内地倾斜,我省承东启西、贯通南北、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凸显,发展空间广阔。全球和沿海产业向中西部梯度转移,我省由沿海开放的内陆变为内陆开放的前沿;“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长三角、珠三角、中三角“三角联动”,我省由内陆“洼地”变为开放高地;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全面推进,我省由上下游连通、江河湖联动的重要节点变为战略支点;航空、高铁、高速公路等立体交通网络快速发展,我省由区域性交通枢纽变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我省仍在工业化、城镇化中期阶段,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的发展潜力巨大。在消费主导型的需求结构、服务业主导型的产业结构、城镇主导型的城乡结构形成过程中,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的高度融合、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全面融合,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必然带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加快发展。
我省具有文化科教诸多优势,正处于创新活力迸发期。文化是长远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是创新发展的战略支撑。我省具有深厚的湖湘文化底蕴,人才智力资源丰富,文化科教优势明显。近年来,我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和综合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进入“互联网+”时代,文化、人才、科技等创新要素聚集融合,优势组合必然产生裂变效应,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优势。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纵深推进,正在释放新的制度红利,激发新的发展动力。湖湘儿女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将转化为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极大的创造激情,创新创业的活力必将充分激发。
同时,必须看到,我省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基本省情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诸多矛盾叠加、风险挑战并存的局面还有待进一步扭转。总体上,我省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较低、综合实力不强,城镇化率、服务业比重和外贸依存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收入差距较大、消除贫困任务艰巨等问题突出;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都存在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金融服务业仍是发展短板;改革攻坚日益触及深层次体制矛盾和利益调整,改革举措落地需要下更大功夫;各级干部能力素质、思想观念、开放意识、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常态要求,办事效率不高、经济环境不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就是导向,差距就是潜力,短板就是重点。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更加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担当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3. “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制定和实施我省“十三五”规划,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施“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落实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遵循以下总体要求。
贯彻“五个发展”新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未来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一场关系发展全局的深刻变革。创新发展,注重于解决发展动力的问题;协调发展,注重于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绿色发展,注重于解决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开放发展,注重于解决内外联动的问题;共享发展,注重于解决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五个发展”的新理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互为支撑、互为条件,关键在于***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
把握“一带一部”新定位。“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决定了我省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战略重点。“过渡带”体现在地理空间上的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结合部”体现在经济发展上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未来五年,必须把“一带一部”作为推动全省发展的战略基点,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新的增长极,打造新的增长带,努力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成为内陆开放新高地,在长江经济带中成为核心增长极,在中部崛起中成为排头兵,在产业梯度转移创新转型中成为示范区,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明确“三量齐升”新要求。经济总量、发展质量、人均均量体现了规模、速度、质量的统一,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体现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统一,反映了一个地方的综合实力和人民富裕程度。明确“三量齐升”新要求,就是要推动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提高人均均量,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坚定“五化同步”新路径。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是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力的基本路径,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所在。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必须一以贯之的内在要求,也是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全面推开的应有之义。“五化”是有机整体,本质是互动,核心是融合,关键在同步。
4.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又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具体要求。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增速继续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长株潭地区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出口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增大,经济外向度提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提高。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型经济、金融业做大做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武陵山、罗霄山连片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
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凸显,湖湘文化的积极影响持续扩大。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低碳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标,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和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有效保护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任务完成,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两型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制度性成果,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坚持创新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5. 挖掘消费、投资、出口潜力,全面释放新需求。我省经济发展的回旋余地和强劲韧性就在于巨大的需求潜力。必须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增长,培育需求新增长点。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引导消费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引导和做大信息消费,提质旅游休闲消费,扩大教育文化体育消费。推动绿色消费,探索信用消费。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全面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新上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城乡建设、交通建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融资,保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立足特色、厚植优势、龙头带头、多元发展,创新技术、产品、管理、营销模式,优化出口结构,扩大贸易规模,培育外向经济新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大力度提升出口导向型产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不断壮大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提高我省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6.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重视原始创新,重点推动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努力在科研院所转制、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发展、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领域探索出新路子。总结推介中车株机等优势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有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经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让市场成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手段,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速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瞄准瓶颈制约问题,力求在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取得重大突破。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争取一批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服务平台落户湖南,建设中部区域创新中心。构建产学研用合作创新联盟,建设一批科技产业化平台。加大科技金融创新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快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转化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各类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动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政府科技决策咨询制度,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着力优化创新环境。
7. 加快建设制造强省,构建产业新体系。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湖南制造强省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重点发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技术船舶、农业机械等产业,实施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程、制造+互联网+服务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等专项行动,打造标志性制造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领军企业和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加快从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迈进。
培育多点支撑产业体系。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推进品牌建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以国家级产业园区为重点,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一批规模较大、集中度高、竞争力强的特色工业园区,推动优势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支持大型制造业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其撬动和引导作用。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大力发展网络经济。实施网络强省战略,推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的深度渗透。促进互联网与农业融合,培育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生态农业新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服务型移动互联网经济,培育新兴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重点建设省级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区。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信息安全水平。
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有利于“双创”并进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吸引科研人员、大学生、境外人才来湘创业,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8. 加快推进服务业现代化,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坚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加快集聚发展的原则,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加快打造长江经济带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健康产业基地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推动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新型工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服务业现代化,着力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着力发展电子信息、商务咨询、节能服务等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金融保险、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现代交通、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现代产业体系的对接、配套和融合。重点推动和支持教育、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发展。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促进传统服务业做优做强。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进一步打响湖南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特色旅游品牌,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加快旅游产业化、国际化步伐。
9.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现代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机耕道标准化改造,加快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强粮食等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形成各具优势和特色鲜明的长株潭都市农业圈、洞庭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大湘南丘陵农业区、大湘西山地生态农业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调整,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稳定发展粮油产业,稳定粮食总产量,加快发展特色畜牧业和特色高效经作产业,重点扶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发展休闲农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度。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改革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创新财政农业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带动民间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
10. 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职能配置,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管理。探索建立事权、财权、行政权三统一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乡镇村区划调整。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和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试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拓宽多种融资渠道,强化创业政策扶持。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建立统一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破除人力资源市场的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稳妥推进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工业用地配置方式,引导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建设用地。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和技术转移机制。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培育、壮大、发展和利用好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和综合治税,加快完善地方税体系。逐年提高财政产业类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方式进行运作的比例。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探索编制省级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中期财政规划。合理划分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改革重点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办法。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发展,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发展普惠金融,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全覆盖,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准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支持湘企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大力支持险资入湘。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积极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完善省级层面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重点提高财政、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
11. 加快建设现代基础设施,提升发展新势能。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方向,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拓展基础设施网络的规模效益空间。构建陆水空城际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网,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机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物流节点城市。构建油气电煤互为补充的能源保障网,大力发展清洁新能源,加快“气化湖南”建设,加强能源通道建设。构建江河湖库功能互补的水利设施网,推进除险加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推进洞庭湖蓄滞洪区建设,加快建成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加快实施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工程。构建服务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一代信息网,推进长株潭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构建配套安全高效的城镇基础设施网,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抓紧“海绵城市”发展试点与推广,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防洪防涝等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城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平衡发展新格局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推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军民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始终注重发展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12. 加快长株潭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资源高效配置、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在原来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四大板块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明确产业定位、发挥功能作用,特别是立足未来湖南的全国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对接“一带一路”、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形成核心引领、板块联动、极带互动、多点支撑的竞相发展新格局。依托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湘江新区等国家级平台,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要素市场、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商贸金融等优势产业,引导高端产业集聚,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引领区。依托城陵矶港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大力发展临江、临港产业,建设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打造岳阳新增长极;依托以衡阳、郴州、永州为主体的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全面对接珠三角开放发展,打造郴州新增长极;依托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生态优势,打造辐射大西南、对接成渝城市群的怀化新增长极。以京广沿线重要城市为节点,建设京广高铁经济带;以岳阳、常德、益阳为主体,以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载体,建设环洞庭湖经济带;以娄底、邵阳为重要支点,以湘中经济走廊为腹地,建设沪昆高铁经济带;以打造张家界国际旅游目的地为重点,建设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各类特色园区,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产城融合的新增长点。建立健全与主体功能区制度相适应的投资、财政、产业、土地、环境等发展政策,实施差别化区域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多规合一”。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深入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建设。
13.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产业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尊重自然生态格局与民族文化传统,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城镇化空间格局,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和湖南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一核三极四带多点”的区域发展格局,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做大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做特做精县级市和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推动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的新型城镇体系。深入开展长沙市、株洲市、资兴市、津市市—澧县、芷江县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着力解决社会保障、住房、教育等问题。加快推进“两房两棚”建设,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
探索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实施“百城千镇万村”工程,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发展农村中心社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4.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强省。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活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使之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科学精神、时代精神和湖南精神。加强思想理论研究,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以正面、鼓劲、鲜活、生动和富民、强省为主基调、主旋律,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实施重大文化工程,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加大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发展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以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支柱产业为目标,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引领前行,鼓励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总结推介文化创新发展机制,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制造业、农业融合,培育壮大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打造优势文化产业集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创新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兴办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推进湖南文化“走出去”,增强湖湘文化影响力。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正确导向贯穿到媒体发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加强社会舆情应急管理,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传播正能量。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健全版权保护与合作管理机制。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新型主流媒体。
15. 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按照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体制要求,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建立省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大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发挥既有优势、整合特有资源,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把军民融合产业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军工企业开发民用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生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发展军民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新机制,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转化,鼓励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加强军民融合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中心、省级以上国防重点实验室和国防工业中试基地,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公共信息、成果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两型生态新家园
绿色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16.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建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建立国土空间保护制度,建立生态红线制度,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建立覆盖全省、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建立交叉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地方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和司法体制,强化生态文明法治保障。完善生态文明道德文化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公众参与机制。
17. 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施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五年行动,出台深化长株潭两型试验区改革意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改革试点,进一步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优化、科技创新、土地管理等体制机制,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路,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发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总结推广两型改革经验。健全两型认证标准体系,创新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完善两型考核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两型示范创建,形成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体系。
18.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在重金属重度污染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19.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健全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大力推行两型采购、绿色税收、绿色金融等政策,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绿色清洁生产,引导绿色投资、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建设绿色城镇,发展绿色产业,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循环发展。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加快核电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和页岩气开发,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行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化、产业化、工厂化水平,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加快建立碳交易市场和低碳技术交易平台,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技术、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清洁低碳技术,完善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开展低碳城区、园区、社区、景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低碳发展。
20. 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制界限,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创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保护发展模式,建设具有国际品质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湘江等四水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构建“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开展大规模的国土绿色行动,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突出抓好清水塘、竹埠港、锡矿山、水口山和三十六湾等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和重点区域治理,加强洞庭湖及四水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统筹农村饮用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五、坚持开放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开放是走向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顺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全国区域发展一体化的大趋势,充分挖掘“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坚持内外需并重、进出口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21. 全面对接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着眼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的战略安排,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施产能出海、境外投资、跨国并购、服务外包等重点行动,实现与国家“一带一路”陆海空大通道的互联互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优质富余产能向外转移,引导优势产业扩大对外投资。促进沿线人文交流,加强与沿线国家与地区在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深度合作。
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围绕建设内湖经济区、协调发展区、对内对外开放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的多领域合作,促进与长江经济带各省多层次协作,加快融入沿江产业发展链,将我省打造成长江经济带交通物流枢纽和先进制造基地。强化长沙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一带一部”首位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定位,促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研发、临空产业等高端要素、高端平台和高端功能集聚。
推动形成立体开放格局。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进湘粤合作示范区建设,辐射带动湘南区域开放发展。深度融入中部崛起战略,加强与中部省份的产业与科技协作,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湘赣边界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强与西部省份合作,深化与沿边省区的合作交流,主动对接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多领域交流合作。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增强与中亚、西亚、俄罗斯、欧盟的经贸交流合作。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
22. 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完善投资布局,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重点引进产业集群、总部经济、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大力支持湘南地区承接沿海及国际产业转移。有效发挥综合保税区特殊功能和独有作用。学习推广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自贸区建设经验,推进投资、贸易、金融、综合监管等领域制度创新,建立有利于合作共赢并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分层次、有重点放开外资市场准入。
23. 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完善对外贸易布局,创新外贸发展模式,推动“湘品出湘”,促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做大对外贸易总量,提升外贸依存度。壮大装备制造等新的出口主导产业,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加快服务外包发展,扩大服务出口和国际合作。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放大进口指定口岸功能,发展大宗进口商贸物流,壮大口岸经济和临港产业。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机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强化与沿海口岸的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强省际口岸通关合作,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
24. 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我省优势产业、优秀企业大规模“走出去”,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构建全球营销网络、开拓战略资源渠道、承揽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跨国兼并收购。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深入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建设一批大宗商品境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企业“抱团出海”。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园)的建设。加强境外投资监管,强化风险防控。
25. 提升开放新平台。优化开放平台布局,提升开放功能和服务水平。推动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转型升级、特色发展。稳步推进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提升、创新发展。争取开展国家离岸金融试点,建设中部地区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加快无水港和公路、铁路、航空口岸建设,建设电子口岸。积极引入国内外重大赛事、品牌展会、国际峰会、高端论坛等具有全球影响的大型活动。加快推进自由贸易区的研究论证与申报建设。
六、坚持共享发展,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持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实现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6.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27. 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以全面实施《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抓手,以湘西自治州为重点,以武陵山、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深入实施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统筹抓好发展生产、公共服务、全民教育三件大事,突出兜底保障全覆盖、基础建设补短板、培育产业强支撑、教育培训拔穷根、异地搬迁挪穷窝,把扶贫政策和措施到户、到项目、到资金、到产业、到举措、到效果,做到水、电、路、气、房、环境治理进农家,分年度实施脱贫计划,坚决贯彻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脱贫脱帽的政策举措,坚决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坚持分类扶持贫困家庭,通过发展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救助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扶贫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工作机制。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投身扶贫开发事业,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扶贫攻坚合力。选派优秀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驻村驻户,点对点帮扶贫困村,零距离服务贫困户,做到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工作队不撤出。大力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向贫困宣战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8. 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扶持发展贫困地区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意识。
29.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实现公平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完善政府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加强就业援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技工教育发展,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失学青少年、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训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和企业间自由流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30. 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合理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市场评价要素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杜绝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活动。实行鼓励高收入者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31.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劳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集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逐步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不断完善工伤、失业保险制度,健全符合实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制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强化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社会福利事业。
32. 推进健康湖南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扩大基层医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完善基层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健康服务业。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重视心理健康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不断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降低药品价格,健全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形成严密高效的食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喝得安全。
33.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幼托等公共服务水平,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全省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加强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提高领导全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34. 完善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全省各级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抓好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党委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制定政策、推进改革的能力。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思路举措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培养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提高专业化水平,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5. 加快建设人才强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优先战略,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高精尖缺”为需求导向,实行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急需紧缺型人才,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政府投入导向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营造自由流动、包容开放、科学激励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的活力和创造力。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消除人才流动障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全社会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立足全局、长远战略,广纳贤才,广进贤言,广集群智,加强特色智库建设。
36.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湖南。提高党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建设,健全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37.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治理模式改革。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湖南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政策,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防止网络渗透破坏,全力维护网络安全。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8.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实施“同心工程”,推进“万企联村”、“四同创建”。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9. 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战略思想、发展理念、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建议》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形成各规划之间内容相互衔接、指标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切实把“十三五”规划落到实处,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锐意进取、艰苦创业,努力开创“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新局面,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