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郡梅溪湖:我校组织进行“两学一做”第二次学习讨论

30.06.2016  01:19

为有序推进我校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好第二次专题学习讨论,根据《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党〔2016〕29号)和我校方案,按照市委、市教育局关于第二次专题学习讨论的提示,6月28日下午,我校以党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集中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讨论。

集中讨论会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以下程序开会:(一)自主确定的领学形式(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讲微党课,播放视频影片,邀请专家学者讲座领学等);(二)支部两名党员深入剖析违反党的纪律的典型案例;(三)支部党员逐一发言作对照检查发言;(四)党员领导干部总结点评。环节紧扣,主题明确,每名党员都做到思想认识必谈、突出问题必谈、根源症结必谈、整改措施必谈等“四个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