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组织召开学习《条例》《准则》专题党课

11.12.2015  17:38

为深入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1月30日,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方超英上了一堂以《讲规矩、守纪律、强党性》为题的廉政党课,对《准则》、《条例》进行了专门讲解,在家院领导、中层干部、各党支部组织的部分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学习。 

 

专题廉政党课从《准则》、《条例》的产生背景、具体内容和学习体会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解析, 

随后,方书记还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她认为《廉洁自律准则》对普通党员提出了基本要求,划出了廉洁的界限、底线、防线、高线;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即治国、修身、齐家、平天下。《纪律处分条例》的作用在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她希望,全院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认真做到“”(珍惜岗位、珍视机会、珍重自我)、“”(自己争气、组织争光、工作争先)、“”(有真才学、能真实干、有真性情),努力树立立党为公的正气、培养蓄积做好工作的底气、增强敢于担当的勇气、涵养开拓进取的锐气,还要在“自我约束”上强自律,将《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实现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内心转变。 

 

党课由院长盛小奇主持。盛院长表示,方书记的党课高屋建瓴、细致入微,使大家受益匪浅,他强调:全院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尊崇、遵守、捍卫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时刻提高党性修养,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坚定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到遵规守纪不遗细微之处,自我提高没有停滞之时,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逐一讲解,方书记表示,新颁布的《准则》对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均提出要求,而新《条例》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的处理措施具体化。她分别总结其“五大亮点”。她指出,新《廉洁自律准则》的五大亮点表现在: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强调内在约束;二是坚持“正面倡导”,将“8个禁止”“52个不准”负面清单移至同时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全面从严治党;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五是注意“删繁就简”,易懂易记,共8条281字。新《纪律处分条例》五大亮点表现在:一是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章关于纪律要求具体化;二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四是体现18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管党治党实践成果;五是对违法行为梳理整合,科学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