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第三组向省商务厅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06.06.2016  21:42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省委巡视第三组向省商务厅反馈巡视情况。2016年6月5日,省委巡视第三组组长颜向阳、副组长伍小艾向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湘平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之后,颜向阳代表巡视组向省商务厅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对省商务厅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徐湘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7日至4月6日,省委巡视第三组对省商务厅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贯彻条例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大纪律”,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颜向阳指出,省商务厅党组在徐湘平同志的带领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持转作风、纠“四风”;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服务全省商务工作大局,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以及厅机关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存在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现象,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和履职不到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在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方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的措施不到位;存在“小圈子”现象。执行廉洁纪律方面,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为亲属和机关谋求不正当利益、违规发放过节费、厅直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等现象。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执行干部工作政策程序不够严格,“三超两乱”和“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突出,瞒报虚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执行其他纪律方面,联系关心干部职工不够,存在为政不为的慵懒散现象。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颜向阳代表巡视组向省商务厅党组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省委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抓紧抓好商务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组要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厅上下要树立旗帜鲜明重党建、抓党建的意识,确立从严从紧整作风、严纪律的观念,持之以恒纠“四风”、防反弹。三是坚持惩防并举,抓好廉政建设。要加强廉政文化和预防警示教育,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加强对机关内设处室和厅直单位的管理。四是贯彻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要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匡正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加大“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五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抓好整改。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坚决整改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徐湘平表示,省委巡视第三组反馈的巡视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既充分肯定了厅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主要成绩,又中肯指出了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落实的明确要求和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省商务厅党组完全赞同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深入查找剖析原因,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决不打折扣、留尾巴。徐湘平代表厅党组强调要从三个方面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一是充分认识巡视工作对商务工作的推动作用,切实用好巡视成果。开展巡视工作,有助于厅党组更加准确理解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有助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有助于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切实把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反馈意见,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厅党组将对照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总体方案,把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与此同时,要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着力建立巡视工作与商务发展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厅党组将采取“四结合、四促进”的工作方法,即坚持整改工作与加强商务发展相结合,促进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坚持整改工作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素质提高;坚持整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促进机关作风持续改进;坚持整改工作与加强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促进管党治党水平提升,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省委巡视第三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商务厅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处长(主任)、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厅机关人事处、机关党委和监察室有关人员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