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柳林县国税局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 走好为纳税人服务“最后一步”

13.10.2014  11:28


  近期,山西省柳林县国家在税务总局视频会议召开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下发后,局党组迅速行动,连续召开了党组会和多次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10月1日起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认真部署落实。制定“1234371”工作法,推进全局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实现办税提速、服务提质、征管提效进程。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要求明确,统筹兼顾,重点推进。
  “一学”加强学习培训。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下发至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分层传达、分组讨论和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学习总局视频会议精神和《纳税服务规范》,切实将《纳税服务规范》学会学懂、学深学透,确保全员参与、善学会用。

  “二宣”加强宣传对接。一是通过税企QQ群、办税厅宣传栏、纳税人学校等方式多途径向纳税人广泛深入宣传《纳税服务规范》;二是通过地方政府网站、柳林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向公众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内容。
  “三抓”着力抓住实施《纳税服务规范》的工作细节、抓实配套措施、抓好服务对接。从9月16日开始组织征收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和纳税服务股开展自查,做好对现行有关制度文件进行“废、改、立”工作梳理,列出工作计划清单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四实行”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全局任何岗位人员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由首位接待人员负责受理、办理或转交其他部门办理涉税事项,并跟踪办理情况,督促限时办结。要求首问责任人在态度上要文明、礼貌、主动、热情,认真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负责通知纳税人领取。二是实行“一窗式通办”制:为避免纳税人同一事项多头办理,凡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原则,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属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的事项,按规定办理;需求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办税服务厅的受理窗口填写《征管事项转办单》转相关部门处理;办税服务厅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受理事项后交办税服务厅通知纳税人取件。三是实行办税公开制:严格执行办税公开制度,增加办税事项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收征管流程、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税收征管责任追究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程序、核定和征缴情况;减免税、停歇业的政策和执行情况等。四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纳税人咨询涉税事项时,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对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理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需补正的手续和资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办税服务厅要将常见涉税事项的办事程序、所需资料和表格填写方式制作成模板或宣传资料,供纳税人参考。
  “三结合”把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相结合,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扎根工程”的落地开花相结合。以领导带头为关键,带头消除阻力,从具体事、经常发生的事、纳税人看得见的事改起;带头推动落实,制定时间表,工作路线图,坚决按税务总局要求局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建章立制,明确领导分工、部门责任,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工作得到有序运行。
  “七落实”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涉税事宜及时分时段提前针对性地提供人性化服务,督促其按规定时限申报、纳税,有效降低涉税违法风险。重点落实七项服务:提醒服务、导税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领导接访服务。
  “一追究”为确保《纳税服务规范》正常运转,坚持 以正风肃纪为手段,提供作风保障。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改问题、转作风和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工作的监督。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纳税人不满意的,坚决追究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吃拿卡要报、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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