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终止省级救灾应急Ⅱ级响应
13.07.2017 21:43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红网长沙7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祝林书)7月1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鉴于目前全省灾情基本稳定,6月29日以来全省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告一段落。《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决定于7月12日8时终止7月1日21时启动的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Ⅱ级响应,并投入到灾情核查和灾后重建工作中。
6月22日晚至6月28日,我省普降大到暴雨,造成全省14个市州全部受灾。降雨在短暂减弱后,6月29日晚起,迎来新一轮强降水,再次出现大范围严重暴雨洪涝灾情,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于6月30日17时启动省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根据灾情不断发展,于7月1日7时将响应提升至Ⅲ级;经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1日21时又将响应等级提升至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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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17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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