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中介”是时候摘帽子了

09.07.2015  11:28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据新华社电 对于那些屡受诟病的“红顶中介”来说,摘帽子的时候到了。

  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8日对外发布。作为指导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方案按照厘清职能边界、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应有作用等原则,提出了脱钩改革清晰的路线图、明确的时间表、具体的任务书。

   动真格 实现彻底分离

  据了解,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改革开放初期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3年的6万多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

  但是,在当前简政放权改革背景下,一些行业协会商会的弊端愈加显露出来。专家指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存在四大问题:一是行政化色彩浓,容易成为行政主管部门权力的延伸;二是代表性不强,很多全国性协会对业内企业的覆盖率不足一半甚至更低;三是自身结构不合理,有的行业萎缩协会却仍存在,有的行业发展迅速却难以成立相应协会;四是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制度不健全,行为不规范,有些只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

  根据方案,脱钩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为实现彻底脱钩,方案明确了“五个分离”:

  ——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

  ——职能分离,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对适合其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

  ——资产财务分离,行业协会商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行独立财务管理,自2018年起取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

  ——人员管理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核销,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

  ——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各类管理关系,加强综合监管。

   强监管 脱钩不是脱管

  一面是放,另一面则是管。

  专家指出,脱钩不是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一脱了之、放任不管,而是要加强综合监管,建立起新型合作关系。

  “这次改革配套了一系列支持和监管政策,包括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扶持力度,加强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建设,确保脱钩不脱管。”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

  作为配套措施,方案明确了脱钩后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的支持政策,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信息资源共享、参与协助政府部门多双边经贸谈判等。

  杨宜勇表示,从国际经验看,运用购买服务方式是政府资助和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普遍做法。这样能帮助协会商会脱离“二政府”身份,通过服务不断“开源”,促进它们可持续发展。

  在强化管理方面,方案提出要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不留真空,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能,做到“多管齐下”,包括民政部门的直接登记管理,党建管理部门党的组织管理,外事、税务、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专门管理和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等。同时,还确立了委派监事、信息公开和年报等新的监管制度。

  “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治能力也是监管的重要方面,要通过建立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增强其内生动力,打破‘铁饭碗’。”杨宜勇说。

  立规矩 走向法治轨道

  既要摘下帽子,也要找到位置,通过法治使行业协会商会走上正常轨道、真正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是这项改革的最终目的。

  记者了解到,行业协会商会法已经列入我国立法机关的相关立法工作规划,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

  当下更为紧迫的是行业协会商会自身的制度建设。刘俊海指出,现在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制订的章程千篇一律,有的章程处于失灵状态,这恰恰是协会商会创新功能疲软、自律功能不彰、潜在风险巨大的根源。

  方案规定,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章程审核备案机制,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脱钩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使方案落到实处,体现改革综合配套,明确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牵头制订出台10个文件。

  在改革操作上,提出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方案,今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试点,并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2016年将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凤仪指出:“我国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众多,机构、职能、资产、人员等情况不尽相同,完成脱钩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只有敢于触及矛盾,敢于涉险滩,才能既审慎稳妥又坚定果敢地推进这一方案落地生根。”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