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杀父被强制医疗 湖南法院两年半受理类似案件157件

08.08.2015  12:31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文闻)精神病人暴打小男孩、精神病人踢死路人……精神病人暴力伤人事件近来频发,引发广泛关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医疗程序”。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强制医疗案件审理情况。

  母亲死后,李运平有一次做梦,梦到母亲的死是因为父亲,遂想将父亲杀死。2014年3月25日中午,李运平从厨房拿了一把柴刀走到父亲李秋生的卧室内,持柴刀将李秋生杀害。当晚,民警在李运平家将李运平抓获。2014年4月9日,经湖南省芙蓉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运平患有精神分裂症,处于疾病期且仍有暴力风险,实施危害行为时丧失了辨认力及控制力。

  法院认为,李运平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剥夺他人生命,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李运平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法院决定对李运平予以强制医疗。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从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强制医疗案件157件,受理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决定案件18件,已依法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案件132件,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案件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