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发生深刻变化,政法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也相应呈现新的变化和特点。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有着更深关切、更高标准和更高期待。政法工作必须更加善于把握各类矛盾和问题产生发展的趋势特点,创新工作理念、机制、思路、方法,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水平,有效防控新常态下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领域出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
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必须具有改革的勇气和魄力。当前执法司法的很多矛盾和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亟待通过改革创新加以破解。而且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国家政权机关和强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同时,从长远发展出发,需要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创新,夯实政法工作根基;更加注重从末端处理中发现前端治理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推动相关制度体制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问题发生。
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司法体制改革要更多地尊重司法规律,增强改革的科学性;维护社会稳定要更多地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执法司法工作要更好地符合制约公权、保障人权的要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政法队伍建设要更加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提高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尤其是政法领导干部要深刻懂得法律重在约束权力的道理,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秉承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公正执法的法治精神,带头遵守法律、厉行法治。
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需要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向往就是广大政法干警的奋斗目标。一方面,必须努力实现维稳和维权相统一,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另一方面,必须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发挥社会组织协同、基层自治、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共治的社会治理体制。
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还必须做到更加公开、更加开放。对于政法工作而言,公开是一条扁担,一头挑起公信,一头挑起公正。在新媒体时代,日趋多元化、开放性的社会是政法工作必须适应的环境,也是政法工作大有作为的土壤。对此,政法机关应当主动适应,以多种方式加强同全社会的沟通,以获取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用制度创新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努力拓宽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渠道,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推动政法工作迈上新境界、展现新气象,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