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全面启动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对象联合认定工作

01.04.2016  20:23

  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由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在全市开展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对象联合认定工作。

  精准认定兜底保障脱贫对象,是做好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任务,永州市民政局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市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并提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方案》,于3月下旬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通知明确,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是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对象,重点是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因病重度贫困家庭、因残重度贫困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的重度贫困家庭。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兜底保障对象联合认定工作,务必在8月底前完成联合认定任务。在对象认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规范操作。尤其要强化乡镇初审主体责任,乡镇干部对兜底对象的入户核查率、民主评议率、张榜公示率均要达到100%,确保精准认定、精准兜底。要加强民政与扶贫的制度和工作衔接,列入低保与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的兜底保障对象务必做到精准一致。在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基础上,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保障资金,认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逐步推进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融合”,力争在2018年达到“两线合一”,全面完成全市精准扶贫“社会保障一批”脱贫任务。(社会救助科、特困供养科、低收入核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