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粮 多受益——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湖南“试验田”
桃江县桃花江镇拱头山村种粮大户昌冬良,今年种粮2539亩。眼下,正是投入期,资金面临“青黄不接”。6月,他从农行桃江县支行获得40万元“财银保”贷款,今年种粮“不差钱”。与以往贷款需要抵押物不同,他这笔“财银保”贷款,由保险公司承保、农行贷款、财政贴息。昌冬良说:“改革给力,让我们多种粮,多受益!”
2015年9月起,我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农业“三项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改革试点,将农业补贴瞄准种粮者,成为全国此项改革的5块“试验田”之一。和昌冬良一样,一大批种粮农民因此受益。
农业补贴更加精准—— 告别“大锅饭” 鼓励多种粮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此前已实施10多年,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发挥了巨大的政策效应。
从2004年起,国家陆续出台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省政府为鼓励双季稻生产,2011年出台了双季稻补贴政策。其中2012年至2014年,我省3年累计向农民直接发放农业“三项补贴”200.5亿元。
随着时间推移,农业“三项补贴”的局限性也开始显现,逐渐演变成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此外,加入WTO时,我国承诺农业补贴的上限不超过农业产值的8.5%,目前已逼近政策上限,必须改革补贴政策,更多运用WTO规则中不受限制的耕地地力保护、技术补助等政策支持农业发展。
根据省政府2015年9月批准的《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我省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其中,将全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及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目的是将农业补贴瞄准种粮者,真正做到“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
保障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石门县夹山镇农民李良飞,去年种植3.6亩一季稻,获得378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但与往年不一样,这次发放补贴前,当地农技站人员还到村里核查实际种粮面积。李良飞告诉记者:“补贴额度和以前差别不大,不过不种粮的就没有补贴了。”
对惠农补贴等利益问题,农民群众非常敏感。我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如何在存量上保障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
科学测算补贴标准。我省根据2014年的计税面积、双季稻种植面积及近3年双季稻补贴资金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的权重,测算出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标准: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每亩每年70元。上述每亩耕地的补贴标准与改革前差不多,农民得到的实际补贴与改革前差别不大。
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核实种粮面积。我省借助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各市县的早、中、晚稻种植面积,省里将遥感监测面积与市县申报面积进行比对,督促市县核实农民实际种粮面积,为解决“种与不种一个样”“种多种少一个样”的问题。遥感监测面积和市县申报面积误差在10%以内的,按面积最大值安排资金;如果误差超过10%,则重新进行测算。
完善“一卡通”补贴发放模式。利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的契机,我省创新了财政与银行数据交换标准化接口、部门数据接口、触摸屏补贴查询系统“三位一体”的补贴发放管理体系,解决了以往补贴发放程序繁琐、财政部门与银行信息不一致造成数据处理失败等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户。
充分体现国家政策导向——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在存量上保障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的同时,我省在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上充分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通过大胆创新“自选动作”,切实用好用活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将大部分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安排到县,剩余资金集中用于解决制约农业规模化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等问题,促进提升全省粮食规模化生产水平。
——担保解决“融资难”
6月14日,湘潭县茶恩寺镇金平村种粮大户梁凤虎,由湖南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从农行湘潭分行成功贷款90万元。2015年,我省从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安排2.7亿元,省财政预算安排6.3亿元,以湖南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基础,在90个产粮大县全面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目前,我省农业信用担保体系90个县级办事处已全部挂牌运营,相继推出“粮食保贷通”、“油茶保贷通”等产品,累计受理融资需求项目653个,需求总额88.24亿元。
而省财政厅、省农委引入的贷款保证保险,以保单作为担保方式,构建“财银保”合作贷款体系,更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银行之间搭建了一座全新的桥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贷款时,先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保单作为担保从银行贷款;当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并且等待期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承担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由财政设立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作后盾。包括昌冬良在内,全省至今已有176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财银保”贷款总计达1.46亿元。
——贴息缓解“融资贵”
从今年开始,我省对大规模种粮大户生产经营活动给予贷款贴息,贴息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单个项目贷款贴息额度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大规模种粮大户的贷款成本,几乎下降了一半。
——扶持做大做强
省财政厅、省农委出台《湖南省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决定从全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5000万元,每年扶持不超过50户大规模种粮大户,其中重点支持10户左右。2015年底,桃源县丁巧云等50户种粮大户成为全省大规模种粮大户扶持对象。
——补助社会化服务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对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供重大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推动水稻生产转方式、攻单产、增效益。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近一年来,湖南这块“试验田”取得了预期效果。财政部、农业部在总结湖南等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这,也是粮食大省湖南为全国作出的又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