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有何新变化?

20.07.2018  11:14

  原标题: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湖南日报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周哲煊

  7月19日,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面部署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何新变化?我省将如何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崇斌介绍了相关情况。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为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即,这一时点为登记普查对象资料的标准时点。

       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何变化

  据估算,我省有7万个普查小区、400多万个普查对象。对此我省将组织近15万名普查人员,利用手持数据采集器、电子地图和联网直报系统,采集基础信息和普查数据,并将发布普查结果,开展各种分析研究对普查结果加以应用。

  与前三次经济普查相比,这次普查主要有三大变化:

  一是充分利用“多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成果,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尽可能减轻广大普查对象和普查人员的负担。

  二是增加了单位清查环节。按要求,今年8月至11月,在普查登记正式开始前要对所有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摸清普查对象数量,对其进行GPS定位和登记基本属性指标。

  三是普查内容更贴近改革的需要。此次普查除了要查清经济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外,还要求查清企业资产负债、生产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等情况,为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等改革提供基础性资料。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省成立了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我省如何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按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普查准备阶段,为2018年7月31日前。在此阶段,全省各级政府要组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按工作实际需要配足普查经费。

  第二阶段为单位清查阶段,为2018年8月至11月。各级普查机构要向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司法、民宗、教育等多个部门收集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资料。

  第三阶段为普查实施阶段,为2019年1月至12月。在此期间,将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普查登记,各级普查机构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并报送给国家,以公报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

  第四阶段为资料开发阶段,为2020年1月至12月。主要工作是建立数据库,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开展分析研究,编印普查资料和其他应用等。

  按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