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启动实施
近日,人社部会同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6至2020年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
《通知》指出,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按照“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思路,拓展服务领域,开发服务岗位,并适当向贫困地区、扶贫服务岗位倾斜,全国每年招募2.5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服务。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每年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明确“三支一扶”人员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促进他们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通知》明确,要严格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2015年9月1日起,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每人每年3.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完善考核制度。畅通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创业渠道,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鼓励和支持“三支一扶”人员创新创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自主择业,支持继续学习深造。
据悉,2011-2015年第二轮“三支一扶”计划期间,全国共选派13.3万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服务,加上第一轮计划(2006-2010年)期间选派的14.3万人,累计选派27.6万人。经过十年探索和发展,“三支一扶”计划已经成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重要品牌,为基层输送了大批急需人才,为广大青年人才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提供了重要平台。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