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单被竞争对手撕毁 雇人打砸对方门店终入狱

12.03.2015  17:30
  红网沅陵3月12日讯(通讯员 冯琼)做生意本应和所生财,但熊某某却因小事对竞争对手熊某怀恨在心,指使人砸毁他人门面。2015年3月11日,熊某某、刘某某、舒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沅陵县公安局移送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熊某某本为外地人,在沅陵县城内开了一家餐馆,因在城内贴的一些送外卖的传单被竞争对手熊某撕毁便怀恨在心,偶有一日,熊某某看到一位经常来店喝汤的刘某某便心生一计,指使刘某某带人将竞争对手的瓦罐汤店砸毁并称事后给予10000元的好处费。2014年10月11日1时许,刘某某邀约舒某某、“飞飞”、“三佬”一起拿自制砍刀开车至熊某所开的瓦罐汤店内打砸,使其店内的桌椅、空调、瓦罐均被毁损,经鉴定,被毁损的财物价值达5355元。
  
  2015年2月12日,熊某某、刘某某、舒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