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悼念不烧纸不立碑 浏阳退休教师立遗嘱死后薄葬

05.04.2016  16:00

 

达观的李老请律师公证了他的“薄葬”遗嘱。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万燕 摄影报道

   星辰在线4月5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万燕) 婚丧嫁娶是人生大事,隆重一点也是人之常情。但今日,浏阳市北盛镇退休老师李传方拨打本报热线96333称,他立下遗嘱交代后人,自己百年之后要“薄葬”。

  李传方今年64岁,年轻时种过田、砍过竹子,28岁起在北盛镇马安小学担任教师,一直任教到60岁才退休。他说,之所以立遗嘱要求“薄葬”,是因为他觉得办丧事扰民,也不希望子女大费周章。

  一开始,李传方的家人并不支持他的想法。为此,李传方特意找了一位律师,在律师的公证下立了一份遗嘱,遗嘱共列九条,其中包括“我死后,妻子、女儿、女婿知道即可,火化前不得通知任何人;死后24小时立即进行火化;火化后骨灰在24小时内撒入湘江,家人不得取回一点,更不得保存;火化后可通知亲朋好友和有必要通知的人;不得举行任何悼念活动;不得进行烧纸钱、烧灵屋等迷信活动,不得燃放鞭炮;不得立碑或灵位……”

  看到父亲的态度坚决,独生女李蕾最终妥协了。她说,按照中国的传统,人走之后还是要立一个牌位、留一个念想。但父亲的意愿是有益于社会的,她会充分尊重父亲的意愿。

  “我知道不会有很多人接受这个事,但慢慢地会有人跟着思考,说不定能够起到一点作用。”李传方表示,希望自己的做法能够影响到更多的人。

  现在,李老每天都会出去转转,闲时还喜欢在他的琴房里拉拉京胡。是啊,与其死后大操大办,不如像李老一样活着的时候就多享享天伦之乐,多做点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