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便利当事人

05.05.2015  18:44
仔细审核诉讼材料   湖南法院网讯  5月4日是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一早,衡山法院立案大厅人来人往,立案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为做好立案登记工作,衡山法院提前准备,对立案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在立案大厅摆放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并按照要求更新了各类立案文书。当天,立案庭工作人员早晨七点便“开门迎客”,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家舜,副院长周志文及行政庭庭长随后也来到立案庭值班接待。

  上午8时许,立案大厅迎来了第一位当事人,他因行政纠纷前来立案,立案法官在仔细查阅了所交材料后,因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一次性书面告知其补正材料并提供和说明了相关文书样式。随后,申请人彭某因一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前来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法官在收到材料作形式审查后当即进行了登记立案,这是衡山法院施行立案登记制后的首例登记立案案件。

  立案登记首日,衡山法院立案庭共接待了30余名当事人及来访群众,人民法庭共接待20余人次,全院符合立案登记制要求的案件18件,当场立案16件,告知补正材料2件,登记立案类型包括申请执行案件、婚姻家庭、买卖合同纠纷等民商案件。从当事人到法院说明要立案需求到登记立案均在10分钟左右完成,登记立案后,书记员及时将案件录入数字法院系统。多名当事人表示,立案登记制施行后,立案更便捷,立案效率更高,有效节省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 来源:衡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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