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以发展粮食生产为突破口,助推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21.09.2015  10:00

今年来,冷水滩区以发展粮食生产为突破口,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和引导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产业,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到目前止,全区龙头企业发展到224家,各类农民合作社发展到516家,建立各类协会组织30余家,专业大户发展到6739户,发展30亩以上种粮大户2402户,较去年增加180户,新增家庭农场主50户。

一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今年,该区在发展粮食生产意见中,区财政列支65万元用于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专业实用技术培圳,采取现场培圳与教学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用于培训种养、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植保员、农机手等农业专业化服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到目前为止,共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100余场次,培训各类人员17500余人次。

二是加快家庭农场建设与种粮大户培育。区财政安排400万元用于土地流转机制建设,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促进土地向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对注册认定的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除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外,还实行以奖代补予以奖励,对82名家庭农场主发放家庭农场扶持资金82多万元。出台了《冷水滩区2015年种粮大户奖励办法》,列支120万元奖补种粮大户,对集体经济组织或流转其他承包人水田面积(以下简称总面积)在30亩(含30亩)以上的农户或者法人,给予每亩每年获得补贴50元。还对种粮大户进行严格考核和评选,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奖励等次由高到低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和2000元。同时,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将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纳入信用贷款支持范围。

三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区财政列支100万元用于扶持专业化育秧大户和合作组织建设育秧大棚。采取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专业化育秧大户和合作组织建设育秧大棚100个。新培育发展育插秧专业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和服务组织等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30多个。列支55万元用于扶持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工厂化育秧合作社、专业化代耕、代育、代插、代防、代收、代烘组织,根据其规模和作业完成的服务量,按年度予以补贴,在农业机械购置上实行奖补。

四是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湘米工程”,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模式,积极发展以水稻为主订单农业。今年区财政安排40万元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引导本区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与种粮合作社共建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实行订单化生产,带动5万亩高档优质稻种植,全区优质稻订单面积突破了3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