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关键在于稳投资
湖南作为一个加快发展的中部省份,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关键时期,无论是稳增长、调结构,还是惠民生、补短板,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支撑作用,要确保投资可接续、有效益、可落地、有保障、有后劲。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准确把握未来方向,确保投资可接续
国家战略所推、区域发展所需、社会民生所求,都是未来项目投资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一是聚焦国家新战略。湖南扩大投资最大的机遇仍是国家战略机遇,最大的方向仍是国家战略方向。要围绕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加快装备制造、文化服务等优势产能“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布局产业;围绕建设长江经济带,推动沿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一批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和增长带;围绕推进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全球创新引领能力。
二是对接未来新需求。积极顺应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新趋势,抢抓居民消费全面升级的新机遇,深挖新型城镇化创造需求的新潜力,大力推进互联网+、宽带湖南、智慧城市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大数据、基因检测、增材制造、物联网应用示范、“机器换人”、“电商换市”等新兴领域投资。
三是立足区域新优势。着眼全域空间优化,注重引导各地区差异化扩大有效投资。长株潭地区要突出构建优质生活圈,加快市政设施建设;洞庭湖地区要突出生态保障永续化,加大绿色投资;湘南地区要突出承接产业转移,加强开放型平台建设;湘西地区要突出增强内生动力,培养壮大一批特色产业。
着力提升产出效率,确保投资有效益
新常态下扩大投资,必须大力转变投资方式,推动投资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
一是基础设施投资注重“成网”。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全面推进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四张网”建设:加快建成东西南北纵横贯通、水陆空高效链接、地上地下紧密配合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绿色的水利网;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网架坚强、协同发展的新型能源网;加快打造广覆盖、高性能、多内容的新一代信息网。
二是产业投资注重“强链”。要向提升价值链发力,发展研发设计、品牌经营、渠道管理、商务服务等价值富集环节;要向延长产业链发力,提高重点产业零配件本地配套水平,推动重点企业进入全球采购链,做大做强一批千亿产业集群;要向强化创新链发力,大力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建设一批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新型孵化器。
三是民生投资注重“补短”。城乡统筹方面,更加突出破解瓶颈制约,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停车场建设、城镇拥堵路段治理和农网改造升级;生态环保方面,更加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公共服务方面,加大医养结合、职业教育、公共体育设施投资力度;全面小康方面,更加突出精准扶贫,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地区主导产业提升工程。
着力做实项目载体,确保投资可落地
重大项目是扩投资稳增长的主要载体和根本支撑。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引进和推进机制,形成项目建设的鲜明导向。
一是项目储备机制。围绕落实国家战略、对接重大投资和消费工程、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抓紧抓深抓细项目前期工作。系统谋划项目清单,建立统一编码、动态更新的重大工程项目库。
二是项目引进机制。着眼招大引强,加力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和“飞地”招商;紧盯全球经济重心调整、产业跨国转移、企业跨区迁移新趋势,积极承接新企业新项目;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合作、湘商回归新动向,引进培育一批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优质项目,找准抓实“龙头”大项目好项目。
三是项目推进机制。强化“用结果说话”导向,倒逼项目尽早落地、及时竣工;加快建立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全程服务机制;完善横向联动、纵向报告的月度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加快前期工作、项目审批、资金下达、建设进度。
努力拓宽资金渠道,确保投资有保障
要着力破解政府债务“天花板”制约,构建政银企社常态化、多层次、多方式的融资协调机制,分门别类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公益性领域。主要涉及基本公共服务、排水管网、城乡道路、交通枢纽等领域。政府既要切实承担起公益性任务,加大预算内投资力度,也要积极创新投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准经营性领域。主要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轨道交通、收费公路、污水处理、医疗卫生等领域。要积极推动实施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发行专项债券、设立引导基金等方式,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三是经营性领域。主要涉及产业发展、非基本公共服务、燃气电力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要着眼放活市场催化民间投资,对确需政府投资的基础性领域,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加大前期投资,尽快培育形成市场效益。
努力优化建设环境,确保投资有后劲
区域投资竞争归根结底拼的是投资环境。要在巩固简政放权成效基础上,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做实做好“放、管、服”三篇文章。
一是简化审批。进一步减少前置手续,除特重大项目增加环评审批为前置条件外,只保留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两项前置审批。简化归并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批核准环节,推进网上并联审批。
二是强化监管。加快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和覆盖全省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大项目稽查力度,推进经常性稽察与专项性稽察相结合;加强重大项目后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
三是优化服务。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继续向市场、向社会、向基层“放权、分权、晒权”;加强项目“阳光”审批和“点对点”指导服务,规范中介服务行业管理;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价费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