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机化导报】湖南:积极稳妥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
03.04.2018 00:28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接到试点任务后,湖南省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强调,要积极审慎开展试点。积极就是要注重机制设计,让新产品补贴试点充满创新张力;稳妥就是要让试点操作与既有补贴规则紧密衔接,形成有机整体,不搞“两张皮”。经过近一个月调研,广泛收集相关情况及意见建议,形成了试点方案初稿,再征求各市县农机局及相关企业意见。经过三上三下、四易其稿、五次会商,局党组才最终敲定试点实施方案。整个过程,省农机局都与省财政厅保持着密切联系,若干重要内容都是两家共同研究确定。
湖南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与特点。一是在全省范围内铺开。防止因在某一个或某几个市县试点而发生跨市县倒卖机具;再者,湖南县乡两级农机管理机构健全,能够对新产品补贴试点实施有效管控。二是紧扣需求拟定试点品目。比如,为减少畜禽粪便污染,将生物质制肥机纳入试点;为控制和减少化肥用量,将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纳入试点;为解决规模化育秧难题,将大型自动化育秧设备纳入试点;为解决丘陵山区植保作业难题,积极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三是严格筛选条件。明确试点产品选择四个条件:即农民急需,绿色环保,技术成熟,便于监管;明确遴选操作三条硬性规定:即符合农、财两部精神,通过省级以上机构或部门鉴定,在省内两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演示并获得推荐。四是审慎测定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产品市场平均售价30%测算补贴标准。对市场保有量不多的产品,省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成本核算,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预计售价报告,省局按照接近但不高于预计售价的30%测算。
为了切实防范试点过程中的政策风险,湖南同步采取如下五项把控措施。一是限量购置机具。为防止机具倒卖,确保试点资金总额不突破,湖南规定申请补贴同一品目新产品,个人限购1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购3台。二是动态监测售价。要求县市区农机局对补贴机具销售市场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发现异常的,立即暂停补贴受理,并同时报告省局进行处理。三是严把结算关口。要求县市区农机局在申请人购机3个月后对补贴机具实地逐台复核,确认机具购买真实、参数匹配、投入使用后,方可结算。统一到县级申办补贴,补贴资金在系统内运行。四是开展试点评估。委托市州农机部门对试点机具的参数匹配性、标识规范性、补贴合理性、生产实用性等进行阶段性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视情况对试点产品下阶段“补不补、补多少、怎么补”作出调整。五是压实企业责任。要求新产品生产企业向省局书面承诺:“对新产品申报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对授权经销企业违规行为负连带责任;售后服务到位,妥善处理补贴试点期间的矛盾和纠纷”。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没有发生虚套补贴、“一机多补”、倒卖机具等违规现象,社会反响良好。
实践证明,试点取得以下三个方面主要成效。一是加速了农机对农业生产的有效覆盖。湖南试点补贴的几个新产品填补了农机作业的空缺,拓宽了农机使用范围。生物质制肥机把畜禽粪便和秸秆混合,通过高温厌氧发酵转化成有机肥料,变废为宝。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不仅实现水稻机插与施肥同步,而且比人工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30%以上,取得了节肥减污增产增效的多重效果;植保无人飞机施药效果效率得以充分彰显。二是弥补了农机供给侧结构的若干短板。促进了新型适用农机产品的应用,为农机科技增添了创新动力;加速了农机农艺融合,推动新产品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与之配套的农艺技术;拓展了农机作业向绿色环保领域延伸的空间,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供了有效手段。比如,1台生物质制肥机每天可处理畜禽粪便6吨、秸秆4吨;推广该装置200台,一年可减少畜禽粪便污染量30万吨以上,同时转化农作物秸秆10万吨以上。三是提高了补贴范围的“适地性”和补贴政策的“实现度”。全国各地地形地貌千差万别、自然禀赋各有千秋、气候环境复杂多变,种植、养殖、加工所需机具差异很大,国定补贴机具难以满足各类特殊需求。通过试点,不仅让过去难进补贴的机具获得补贴,明显增强了购置补贴政策的“适地性”和“实现度”,而且推进了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鉴定大纲制定。在新产品试点带动下,湖南植保无人飞机技术更加成熟、应用更加广泛、管理更加规范;生物质制肥机推广鉴定大纲制定并发布。
下一步,湖南将按照部司要求,继续在试点成功产品及时列入全国农机补贴序列方面做更多的工作,让生产企业和购机农民吃上“定心丸”。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03.04.2018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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