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民政局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7.05.2015  16:31

  为充分发挥文明创建示范点辐射带动效应,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洪江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投身省级文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创建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安排创建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将创建工作抓实、抓深、抓牢。

  二是健全保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安排专人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责任分解书,将创建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安排落实创建工作经费,全力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明确创建要求。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标任务,全面落实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着力抓好社会救助、社区防灾减灾、孤残儿童生活保障、弃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道路命名和标志设置、社会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工作,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做出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在局机关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文明股室、文明岗位、文明窗口”等评比活动,在机关办公楼设立干部职工文明用语提示牌,建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业务办事指南”宣传栏,印发《便民办事指南》,规范文明用语,方便群众办事。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能,树立民政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五是开展环境整治。严格落实单位门前区域“六包”责任,大力整治单位内外部卫生环境,规范机关家属区车辆的停放摆放秩序。组织干部职工每周对包片辖区和机关院内卫生进行打扫,捡拾废弃各类生活垃圾、清理机关院内、店铺门口和路灯杆上的牛皮癣及小广告,劝阻行人勿乱仍果皮和垃圾的不文明现象。

  六是营造创建氛围。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创建宣传口号和文明知识等相关内容,在民政网、宣传窗等设置文明创建专栏,在局大门口悬挂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在办公楼楼梯、走廊张贴文明宣传标语,组织退休干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七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聘请民政监督员,对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作风建设、行为规范、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公开监督。组织创建办定期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并严格考评、奖惩兑现。(易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