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城区1636套公租房开始配租 四类对象可享受优先分配

12.12.2014  13:19

  “这次实物配租,城区共有1636套公共租赁住房。”12月11日,2014年湘潭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启动工作会议召开,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出台。这意味着湘潭正式贯彻落实公租房和廉租房“两房并轨”政策。这次实物配租的对象,主要为原廉租房轮候对象。

   绝大部分是新房

  湘潭市房产局住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实物配租,城区共有1636套公共租赁住房。

  其中,雨湖区实物配租房源共752套,包括雨湖区德馨公寓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32套,雨湖区钢城、桃园、旺达和及旺馨等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房源20套。岳塘区884套,包括岳塘区和谐一期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40套,岳塘区永安、和平及板马等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房源44套。

  按照规定,轮候家庭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分配房源或签约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四类对象优先分配让最需要的人,先住进公共租赁住房。这次实物配租对象,为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合格轮候对象。市房产局住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实物配租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适当优先相结合,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统筹兼顾与适当平衡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优先分配四类对象。

  首先将优先分配2014年1月1日以前申报的廉租房轮候对象。“从目前的轮候对象库看,雨湖区有512户,岳塘区443户,昭山等地也有一些散户,加在一起约1000户。这些轮候登记家庭,将作为第一优先顺序确保全部配租到位。

  其余三种情况,也可享受优先分配:即2014年1月1日以后申报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寡老人、烈士家属、见义勇为人员、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伤残病退军人和市、区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及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等;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被征拆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破产改制企业困难职工等。

   分配工作将分步推进

  按照分配步骤和时间安排,12月10日—12日完成指标分配。待分配的实物配租房源指标,将科学分解到雨湖区政府、岳塘区政府,高新区、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12月13日—明年1月15日为房源配租阶段,将分步产生实物配租拟分配名单、正式分配名单和房源匹配。

  “街道社区对低收入家庭的信息最熟悉,我市便将配租工作下放到街道社区。所有核对认定工作的信息,我们都录入管理系统,方便信息管理和市民查询。”湘潭市房产局住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房产局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房产局政务公开网公布审定后的实物配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明年元月中旬起,1000多户获实物配租的家庭有望陆续乔迁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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