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坚持科学监管,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

21.06.2016  13:23

      烟花爆竹在我国历史悠久,是深受人们喜爱的传统消费品,无论是重大节日,还是婚丧嫁娶,烟花爆竹已成为必需品,同时它也是一类高危物品。搞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年来,在宁乡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乡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要务,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职能,加强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监管,一系列“组合拳”强化了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管并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组织保障     

    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016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将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烟花爆竹质量监管等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日常监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烟花爆竹行业分类监管制度,将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生产经营户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局所联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此外,加强与公安、安监部门的协调配合,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教育培训     

      一直以来,烟花爆竹行业存在超规格、超药量、标识标签不规范、仿冒“浏阳”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缺乏市场竞争力。针对低产能、低品质等问题,我局联合县安监局于3月25日在横市镇组织召开了“宁乡县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会议”,对全县烟花鞭炮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知识培训;4月9日,邀请国家花检中心朱玉平副主任就2016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标准进行培训,深入分析烟花爆竹行业发展趋势和质量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鼓励与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做大做强,以品牌和品质走出困境、赢得市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

      三、强监督执法

      4月—5月,对全县烟花鞭炮行业展开清查,从严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产品标识存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标识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指导,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严重违规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2016年共立案查办烟花爆竹违法案件30起,罚没入库12万元,责令停产企业2家,行政拘留1人。6月上旬,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大督查,仍发现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不落实、标签标示内容标注不规范、假冒“浏阳”地理标志、原材料进货不履行查验制度、成品出厂不检验(自检)、不加装安全引线、运输包装不符合质量要求、B类产品冒充C类产品等产品质量等违法问题。局党组针对这些查摆出来的问题,组织媒体、相关科室(所)、相关企业召开行政约谈会,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责成所辖市监所对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将此次督查的情况通过局办公系统通报全局各所,要求对照上述问题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上报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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