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洛替尼等16种特药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19.01.2016  17:10

  18日,湖南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将尼洛替尼等十六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尼洛替尼”等16种特药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购买上述16种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省级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经办部门将制定特药限定支付范围、支付限额、基金支付比例等待遇政策,明确定点供药、资格审核、药品使用和费用核报等经办操作规程,并通知全省经办机构执行。

   附件:  

   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特药名单  

  序号药品名称通用名商品名生产企业

  1 尼洛替尼达希纳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瑞士诺华

  2 甲磺酸伊马替尼昕维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 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尼可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达沙替尼施达赛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贝赋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6 贝伐珠单抗安维汀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7 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 盐酸厄洛替尼特罗凯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9 吉非替尼易瑞沙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10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普来乐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12 利妥昔单抗美罗华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13 注射用硼替佐米万珂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14 地西他滨晴唯可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注射用醋酸兰瑞肽索马杜林IPSEN PHARMA BIOTECH

  16 碳酸镧咀嚼片福斯利诺Shire Pharmaceutical Contacts Limited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