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构成重大误解 法院予以撤销
24.10.2014 13:49
本文来源: 法院网
2014年9月3日,刘某驾驶摩托车在永兴县油麻乡松山背路段行驶时,与90岁的行人邓某相撞,造成邓某受伤。邓某受伤后随即被送往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每日支出医药费上千元,刘某支付1.9万元医药费后不堪重负,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与病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刘某一次性赔偿邓某各项损失99800元,双方不得为此事再发生纠纷。协议达成数日后,邓某病情好转出院,要求刘某支付约定的赔偿款,但刘某认为当时“私了”的协议属于重大误解,拒绝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邓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邓某和被告刘某签订和解协议时,赔偿项目和数额不明确,邓某迫于每日“上千元医药费”的压力同意和解,且约定的赔偿款项远高于邓某医药费、护理费等损失,因此,法院认定原告邓某和被告刘某之前签订的和解协议构成重大误解。经法官释明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新的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5万元,当场给付,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来源:永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
本文来源: 法院网
24.10.2014 13:49
周伟率队到部分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调研
一线走访摸实情 问计基层思对策
--审计厅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