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税局深度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03.2016  10:05

  福建省地税局积极对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体系制度,深度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将纳税信用纳入信息化管理,与“信用福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广泛采集相关部门产生的纳税人外部参考信息,建立纳税信用评价与其它部门信用评价的联动机制。依托“金税三期”工程升级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系统,推送并共享纳税信用信息,协助省直有关部门严格审核企业涉税信用信息,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目前已向“信用福建”平台推送共享43.25万户企业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和8518户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供社会各界登录自助查询。
   二、以多元化手段为依托,落实失信惩戒措施。 加强纳税人分类管理和服务,探索并推行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依法在主流媒体上曝光偷逃税典型稽查案件,在地税网站等媒介上公告欠税名单、法人信息、经营地点、欠税金额等信息。2015年共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68条,联合惩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将税收“黑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福建检验检疫局对21家税收“黑名单”企业按照D级标准实施重点监管;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对当事人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省工商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
   三、以便利化服务为原则,积极开展银税互动。 建立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银税数据交换机制和“点对点”数据共享通道,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信贷融资信息。各地地税部门根据协议,配合当地银行进行对纳税人进行风险评价,对于纳入信贷扶持的企业,银行依据企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级别、纳税总额和资金流量比等指标综合设定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额度,单笔最高可以放大7倍,授信金额可达300万元。在贷款申办环节,提升服务组合效能,银行开启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执行优惠利率、免收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
  目前,福建省地税部门已与省建行等9家商业银行开展“税易贷”等合作项目40多个,列入项目扶持的中小微企业已覆盖全省85个县市区家具制造、石雕工艺、鞋服制造、农产品加工、旅游等数十个行业。2015年至今全省已有700多家企业利用税收信用等级,通过税务部门与银监、银行签定的税银合作协议渠道,获得多家银行信用贷款逾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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