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多措并举倾力青少年维权
湖南法院网讯 (谢镇宇 李春林) 近年,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日益增多。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祁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力推青少年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多措并举为辖区青少年维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办案基础。 其一,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专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欧阳韶勇亲自担任组长,刑事庭庭长担任副组长,指导督促维权工作的全面开展。其二,在刑事庭成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运行机制;从全院各业务庭中选配了4名审判经验丰富、法律知识全面、具有强烈责任感、热爱少年审判事业的法官组成新的“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并相应配套标准化的审判庭、合议庭、调解室、档案室、接待室。其三,从教育、工会、妇联、社区等部门中选聘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热心青少年维权事业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青少年维权“卫士”作用。
落实特案特办,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对起诉到法院涉及青少年维权的纠纷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对交通不便的当事人,组织干警进村进社巡回开庭审理案件,为青少年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同时,在审理涉及青少年维权纠纷案件时,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护青少年的财产和受教育等权利。如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在分割家庭财产时多分给抚养青少年的一方,让有能力和有教育条件的一方抚养未成年的青少年子女。
建立联调机制,合力解决青少年维权纠纷。 该院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部门积极联动,建立优势互补、互相协作的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在资源信息、调解机构、调解程序、指导培训、督促落实等五个方面实行有效对接,多方形成合力调解案件,有力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制宣传,引导青少年依法维权。 结合青少年心理发育特点,该院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其一,庭审说法。在审理涉及青少年的案件中,根据职业特点,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其二,开展义务法律宣传。组织青年干警走上街头,设点摆摊,宣传青少年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三,邀请青少年参加“法院公众日”活动。请青少年进院参观,让其亲身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接触法院文化,感受司法的公开透明,了解法院立案、审判等工作的相关流程,从而普及法制教育。其四,送法进村、社区和学校。该院各人民法庭、刑事庭在办案之闲,利用农村乡镇“赶圩”之日开展“法制赶集”;与学校建立法律联络网,开展法制宣讲进校园活动。通过各项宣教活动的开展,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其自觉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来源:祁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