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震亚在省社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坚决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四风”问题,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14.07.2016  01:07

    7月11日,省社召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分析前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领导小组组长曾震亚出席会议并讲话。

      曾震亚指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为“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必然要求。省社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先后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供党字﹝2016﹞8号)、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对21家直属单位和协会进行了督查。省社党组专题听取督察组的督查情况汇报后,分别组织对21家直属单位(协会、学会)反馈了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省社例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对部分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个别约谈,并明确要求严格抓好4家单位的函询、2家单位的进一步核查和1家单位的联合调查。省社当前“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四风”问题不少,不能盲目乐观、放松警惕,省社党组7月8日下发了(湘供党字﹝2016﹞10号)文件,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务必要高度重视、引起警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曾震亚要求,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十八大以来的“雁过拔毛、蚂蚁搬家、桑蚕食叶”式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做到机关各处室、省社直属单位、归口管理的协会、学会等组织全覆盖、无死角;省社领导、处室领导和省社派驻的董事、监事要充分发挥作用,既要当好监督员,更要搞好自查自纠,“己不正,焉能正人”我们要确保省社机关风清气正;要创新工作模式,既要全面兼顾,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督查督办;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工作及时调度、情况及时通报、问题及时解决;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省社分管领导、省社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省社直属各单位(协会、学会)、机关各处室,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在落实相应主体责任的同时,对各自联系的单位要落实监督责任。

      曾震亚强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省社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深刻认识到“雁过拔毛、蚂蚁搬家、桑蚕食叶”式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的重大危害,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进一步强化党委(总支、支部)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要进一步强力推进“雁过拔毛、蚂蚁搬家、桑蚕食叶”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标准,一抓到底,坚决做到查不清问题不收兵、问题不解决不收兵;要进一步强力推动在省社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中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彻底整改落实,坚决遏制“雁过拔毛、蚂蚁搬家、桑蚕食叶”式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再次发生,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清风正气”凝聚党心民心,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炳生主持,省社副巡视员罗富祥、省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省社纪检组副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卫汇报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