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湘供合字【2016】1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3〕42号)精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工作部署,总社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5】57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开展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的重点内容,各市州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次申报活动。
二、严格选拔。各市州供销合作社要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上报。
三、培育典型。各市州供销合作社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改造自我、服务三农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服务水平高的县级社、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
四、认真组织。请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上报,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本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联系人:田野
电 话:0731-84403219
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upload/files/2016/01/20160105_084449.doc
附件2:《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upload/files/2016/01/20160105_082555.doc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