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大社区运转经费省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

09.10.2014  17:40

  今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加快推进乡镇无房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同时,就进一步加强社区运转经费保障、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建立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制度等进行协商,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情况汇报,就解决好有关问题作出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4第20次〕精神,省财政厅于近日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社区运转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4〕8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4年起新增省级财政资金投入4700万元,总计投入9068万元,根据2012年各县市区人均财力,分类分档给予社区运转资金补助。

  该《通知》还进一步强调,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省委加强社区建设有关文件的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运转经费和用房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社〔2011〕24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将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补贴、保险、培训经费、社区党组织活动、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社区党组织和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社区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社区的投入,形成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按照“权随责转、费随事转”原则,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将工作经费拨付给社区,确保社区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