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张家界市社区农超对接企业名单摸底表的通知

30.12.2014  19:31


 



各区县商务局: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社区农超对接店等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湘价电[2013]108号)精神,经与市物价局衔接,拟对我市所在城市的社区农超对接店(农产品生产者直接供应农产品的超市、便民店)用电价格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省电网供电的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000千伏安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集商业、办公、酒店、餐饮、文化娱乐等三项以上功能的多功能城市综合体)、大型超市(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0千伏安以上)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各区县商务局要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所辖区的农超对接店、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进行调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汇总表汇总表于2015年1月8日前上报市商务局服务和流通业发展科,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漆艳平 ,联系电话13974436913   



专此通知。



附件: 关于报送执行社区农超对接等电价企业名单表的通知:附件1.docx                                   




 






张家界市商务局



2014年12月29日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