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湘潭民政全力推进重点民生工作落实
(《中国社会报》2015年6月16日2版)
刘伟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湖南省湘潭市民政局认真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社会服务的职责,全力推进重点民生工作落实,彰显党和政府浓厚的民生情怀。
提升社会救助内在功能和质量
针对制度不统一、衔接不紧密、城乡二元差异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城乡统筹。城市区农村 低保A类对象和特困人员供养执行城市低保同一保障标准420 元/月;县市农村低保按不低于城市保障标准的60%执行。重点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城乡统一救助标准。
积极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救助范围覆盖全体居民(含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重点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加大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政策创制和工作创新力度,奠定“救急难”工作基础。2014 年,全市共救助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2256 人,发放救助金1553 万元;临时救助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群众3454人,发放救助金773万元。同时整合教育、人社、公安、房产、卫生等部门的救助资源,提升救助综合效益。今年,市本级还设立1500万元“救急难”公益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紧密衔接的联动救助机制。
全市83 个乡镇(街道)按照“ 五统一”的要求,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程序、统一功能设置、统一人员培训,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群众在乡镇(街道)“ 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便可完成所有救助申请和政策解答。
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优化提效
近3 年,通过多种渠道投入2 亿元,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2 万多平方米,改扩建2.58 万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从过去不足100 平方米提高到500 平方米以上。筹集1800 余万元社会资金解决全市无房社区问题,社区运转经费提高到22 万元/年,为每个城市社区安排惠民项目资金10 万元。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建设的意见》,在理顺社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社区规划布局、推进社区管理服务网格化、打造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建立以居民满意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2014 年开展自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对338 条道路进行命名,其中新命名道路222 条。对城区内的标识牌、路名牌、居民门牌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完成湘潭大道等27条主干道共500 余块新型路名牌的设置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城市区道路地名混乱“老大难”问题。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服务原则,投入2.1 亿元,近几年建成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福利中心,实现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平台网络全覆盖。投入1.32 亿元改扩建乡镇敬老院65 所。投入1.3 亿元,对市殡仪馆进行提质改造,还为困难群众提供1 万个低价墓穴。投入2600 万元,建立市福利院老年养护楼,新增接纳民政服务对象400 人。
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
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力推进综合试点改革。增加老人社会福利,对全市80-89 岁高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 元高龄补贴;对全市所有90-99 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 元高龄补贴。将城市区60 岁以上的散居五保老人、“三无”老人以及65 周岁以上的半失能低收入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每人每月100 元。投资8000 万元的“ 部省共建”国家养老示范项目——市六医院“老年养护楼”已投入使用,打造医养结合特色品牌。
着力创办国家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以市六医院(养老康复中心)和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探索创办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为有培训需求的各级各类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护理员专业培训,初步规划每年培训输出2000-3000 人。合原湘潭宾馆、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市六医院、市康复医院等养老资源,成立湘潭市养老福利产业集团,带动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