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坚持“生态立县” 推动“绿色发展”

08.07.2017  07:55

石门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湘鄂边界,属武陵山余脉,境内群山荟萃、溪河纵横。石门县委县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县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荣誉。

确立“生态立县”战略,构建大环保格局

一是确立“生态立县”战略。2015年在县委第十一次全会上作出“生态立县”战略部署,把“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石门”作为十件大事之首来推进。制定了《石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要求二类以上管控区要占全县面积的65%,确保环境质量不下滑、保护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系统不改变。

二是推动公众提升环境意识。县委中心学习组多次组织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学习,承办第二届湖南生态文明论坛石门年会和高峰论坛,与全国各地近600名专家交流生态文明创建的成功经验。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带动全社会共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三是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大环保工作机制。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领导。组建环保纠察队,开展“全天候、不间断、无死角”巡查,既督政督企,又督事督人。

把履行环保职责作为贯彻新理念之要

一是强化举措,建立“硬环保”运行机制。硬化制度约束,出台《石门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文件,着力抓住“关键少数”。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建立环保工作考核机制,重大环境问题纳入“一票否决”范畴。

二是重拳出击,形成“严环保”高压态势。严格项目审批,落实“三线一清单”约束机制,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近两年来,县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242个,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75个,否决7个不符合审批要求的项目。

三是强化支撑,提升“全环保”保障水平。以建立健全“全域环保、全员环保、全产业环保和全过程环保”为目标,加强组织保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逐步解决专业人员较少、业务能力水平与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强化设备保障,高标准配备车辆和装备,提高监测和执法能力。提供经费保障,逐步加大环境保护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把环境保护融入经济发展之中

一是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造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升级版。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划设计,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石门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

二是加大综合施策力度,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点推进大气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抓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制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组织雄黄矿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三是加快转型升级节奏,做好产业调整加减法。依法关闭57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五小”企业,对18家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源达标治理,完成60多个污染源治理项目,关停24家黏土砖厂、11家煤炭企业和34家非煤矿山企业。在做好生态“减法”的同时,全力做好生态“加法”。大唐、华电石门公司利用电厂尾水资源发电,利用二氧化硫废气制造脱硫石膏;石门海螺水泥公司利用窑尾余热配建1.8万千瓦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石门海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建立以云计算、云存储、云应用、云服务运营为特色的互联网数据中心。

四是立足生态资源优势,打开绿色农业致富门。充分利用丰富的绿色资源,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柑橘、茶叶、高山蔬菜、烤烟、家禽、生猪六大生态特色产业,并不断提升产业品质,推介产业品牌,成为“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之一、“全国柑橘标准化示范区”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区”。2016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7亿元,同比增长3.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92元,同比增长9.3%,带动一大批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作者系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石门县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