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峰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候发现,原旗滨玻璃厂内空旷地带违规堆放一般废物粉煤灰。现场调查后得知该粉煤灰为株洲市霞湾建材厂为配合政府土地收储工作,从霞湾建材厂运至旗滨玻璃厂内,通过湘江公司租赁为临时堆放,分局领导非常重视并约谈该相关责任人,要求该负责人加快选址搬离,在未搬离之前务必做好一般固废三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