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湘潭市雨湖区“大气十条”落实情况

28.10.2015  09:14

      10月22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省环保厅相关领导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陪同下,对雨湖区“大气十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大气十条”是由国务院在2013年9月份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针对治理雾霾而部署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此次督查主要查看了沥青搅拌站、商业混凝土、建筑工地等对扬尘的处理情况以及学校食堂、饭店对油烟排放的改造情况。通过随机检查,各单位均采取了有效措施,扬尘及油烟防治效果明显,督查人员也对雨湖区“大气十条”落实情况表示肯定。

(沥青搅拌站扬尘治理情况)

 

(饭店油烟排放改造情况)

 

(学校食堂油烟排放改造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雨湖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环境监管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继续坚持日常管理和与其他管理部门的联合监管,把大气治理纳入日常检查,加强常态化检查督查,为全区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