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召开《湖南省 》听证会
10月23日上午,省科技厅召开了《湖南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听证会,来自有关高校、院所、企业等不同部门、行业的19名公众代表参加听证。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谢生达出席会议。政策法规处、监督管理处、成果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及湖北、北京、四川等省市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改革科技成果处置管理方式、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引导科技成果在湘转化等9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
各位听证代表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条款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听证代表一致认为《实施意见》的制定非常及时和必要,对贯彻执行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突破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瓶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听证会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要求举行,按程序产生听证代表选择合理,听证代表会上发言踊跃,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为政府决策献计献策,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谢生达处长对听证会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听证会是实现政府行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体现了政府部门的政治民主,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让政府听到公众的声音,让公众参与政府的行政决策过程。省科技厅要充分借鉴吸收听证代表的意见,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争取早日颁布实施。《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后,高校、院所和企业内部也要制定相关的政策进行配套,充分激发本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的积极性,确保《实施意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