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约谈环境质量不达标市区县
省环保厅召开部分市、县、区环境质量问题约谈会议
8月23日,受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就大气、水质等环境问题,对长沙市、益阳市、吉首市、长沙县、望城区、冷水江市等6个地区开展约谈。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就相关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副巡视员张在峰通报了相关市和县市区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
根据今年1-7月的环境质量通报显示,长沙市自4月起已连续4个月排名全省14个市级城市后3位,4-6月长沙臭氧均值居全省最高;吉首市7月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三,PM10平均浓度在全省平均值同比改善的情况下上升幅度超过20%(达到27.1%);长沙县、望城区、冷水江市自4月起已连续4个月排名全省90个县市后10名。
按照国家要求,益阳大通湖水质要保持在Ⅲ类标准以上,但从2013年以来,水质持续恶化,2016年为劣五类,为全省60个国家考核地表水质断面中唯一个劣五类水体。今年1-6月,大通湖水体中主要污染指标总磷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3.9%,但仍为劣Ⅴ类水质,且最近三个月,总磷浓度呈持续上升趋势,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
针对以上问题,潘碧灵指出,各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认识,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抓好环境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分析,精准施策,采取过硬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同时以年度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核心,持续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等工作,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
潘碧灵要求,被约谈的市和县市区要在一周之内上报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年度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和项目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调度、上报机制,在完成整改任务之前每月7日前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省环保厅将会把相关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被约谈的市区县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约谈要求,加快整改,迅速扭转当地环境质量落后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