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回眸

28.06.2016  11:10

  2014年12月,省民政厅机关再次获评“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两年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厅倍加珍惜荣誉、振奋精神,将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厅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水平不断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力度

  两年来,厅党组带领全厅干部职工持续发扬文明创建精神,始终做到创建力度不松懈、创建工作不停步,努力当好省直文明单位的排头兵。

  (一)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为文明创建提供坚强保障。厅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里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来武装干部职工头脑,始终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推动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始终坚持务实工作作风,为文明创建搭建良好平台。近两年来,我厅深入开展了“创文明、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主题活动,“一进二访”专题活动,精心组织了“最美民政人”评选宣传、美心志愿服务、节能宣传周、文明处室(家庭)、“大美民政、最美湘女”、“双带双促”、最美家庭、最魅女性评选等活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民政核心价值理念,全厅上下形成了爱岗敬业、团结务实、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始终坚持严格标准要求,为文明创建提供有力支撑。厅党组注重推进精神文明领域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文明创建成果,获得和保持了民政部重点工作评估优秀省份、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和组织奖、全省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全国行业内和省内经验推广10余次;厅机关集体、处室局和个人获得部省及有关部门表彰90多人次,牢固树立了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严抓严管,善做善成,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继续以 “五型”机关建设为抓手,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紧密融合,突出重点,抓好抓实,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机关建设体系,文明创建水平全面提升。

  (一)重点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注重发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在全厅广泛开展创建“书香润民政 文化促转型”读书活动,每月各党支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厅机关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湘民讲坛”,邀请专家学者来厅授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了机关干部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二)重点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创建优质便民的服务型机关。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出台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十项制度,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厅领导带领各党支部扎实开展支部联基层、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活动。全厅确定基层联系点36个,结对帮扶单位29个,帮扶困难群众170余户,调研基层联系点100余次,走访困难群众500人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260余个,受到基层干群好评。

  (三)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创建自律规范的廉洁型机关。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初厅党组会议都要专门研究部署,与处室局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年中组织对重点资金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了厅系统反腐惩防体系,确保了厅机关平安、干部安全。

  (四)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建设,创建锐意进取的创新型机关。坚持将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融入到民政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当中,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开展。重点落实“四双”新理念,即坚持转型发展思路和服务大局能力“双项提升”,坚持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和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双重作用”,坚持深化民政改革和建设法治民政“双轮驱动”,坚持在政策创制和督查落实上“双向着力”,出台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创制政策文件62部,完善减灾委、老龄委、老促会以及双拥、救助、殡改、社区等协调机制,建立厅领导信访值班月、联系市县民政工作制度等。

  (五)重点抓好机关内部建设,创建团结奋进的和谐型机关。厅机关结合内部建设,扎实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干部职工活动,有效增强了全厅的凝聚力、战斗力。在机关文化建设方面: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价值理念,深化“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文化建设;邀请专家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座,推荐我厅荣军医院“最暖麻醉师”姚翔当选省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并参加巡回宣讲团,省直工委就此专门给我厅致表扬函;组织厅乒乓球队、篮球队、气排球队等开展活动,将春节文化活动打造成厅系统文化活动品牌;积极参加省直单位第四届职工运动会、省直第二届文化建设成果汇展并获佳绩;开展“民政好声音、唱响中国梦”演唱比赛、“中国梦、民生情、美丽人生路”主题座谈。积极开展文明处室(家庭)的评选,社会组织管理局荣获省级文明服务窗口单位。普法综治、计生安保措施到位,连续多次评为平安单位。在机关大院建设方面:装修破旧的二办公楼,改造了厅机关大院停车场、苗圃、电梯,新安装了一批体育健身设施,完善了职工活动场所等;严格落实各种卫生防疫和环保制度,院内环境卫生品质明显提升,机关大院环境和品位明显改观。

  三、创新创业,尽职尽责,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成果

  我厅认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五化”民政(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有效发挥了民生保障的兜底作用和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民政部在全国重点推介我省涉军保障服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农村社区建设、村居同步换届等做法,连续多年把湖南评为全国重点民政工作评估优秀省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批示肯定。

  (一)基本民生持续改善。省政府出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普遍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核对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省实施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357元/月和203元/月;城乡低保分别保障130万人、321万人;五保集中和分散年供养标准分别达到5832元和3000元;医疗救助500多万人次,临时救助40多万户次。及时应对各次自然灾害,救助受灾群众36.2万人次,帮扶3.3万户倒房灾民新建住房。中央1个、省级3个救灾仓库建设主体竣工。主动牵头推进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设立片区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类项目建设252个。重点帮扶扶贫村69户脱贫。加强老区扶贫开发,争取105个县市区纳入比照老苏区政策范围。

  (二)社会治理拓能增效。探索推进“三社联动”,基层社会活力有效释放。争取省人大审议通过村居同步换届决定,作为全省重大改革成果报中央深改办。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全省累计资助2000余个社区解决基本服务用房问题。专项清理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事项,全省各地普遍减少20%以上。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实现“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行业协会商会行政脱钩试点。全省社会组织总量增加到2.98万个。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14个市州和67个县市区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全省4460人取得职业资格。

  (三)涉军服务坚强有力。主动服务全省“兴湘强武”建设,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协助举办抗战胜利70周年和烈士纪念日活动,走访慰问抗战老兵。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实践,指导市县创建全国和全省模范城(县),全省 “走边防、联基层、暖兵心”活动共走访21支边防部队。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年均增长达到15%,各项抚恤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帮助2.3万名优抚对象解决困难。深化“双带双促”活动,全省共建成“退役士兵之家”708个,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创新军休管理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两项待遇,举办全省首届军休运动会。

  (四)公共服务扩面提质。主动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制定出台信贷扶持、社会引导系列文件,启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全省新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2727个,新增床位2.2万多张,全面落实了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修订出台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700多万名老年人直接受益。牵头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提前完成乡镇合并任务,减少乡镇524个,超额减少11个;提前超额完成建制村合并改革任务,截至6月8日,全省共合并建制村17442个,超额完成1373个,减幅为42%,守盛书记、家毫省长、金龙副书记等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累计救助30多万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有力保障了4.3万名孤儿基本生活。创新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完成省慈善总会换届,表彰第三届“湖南慈善奖”,全省全年募款4.2亿元,建成慈善超市132个,救助困难群众10多万人次。殡葬事业改革、规范婚姻、收养服务,政策创制、规范管理取得新的突破。

  (五)基层基础巩固提升。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科学编制湖南民政“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升民政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库建设,2015年新建和改扩建市县福利院(福利中心)30所、儿童福利机构7所、救助管理站52个,殡仪馆53所、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6个、村级公益性公墓267个、敬老院168所、农村幸福院2128个、省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550个、军休管理服务机构10个、光荣院78所。

  四、上下联动,贯通统一,进一步健全文明创建机制

  我厅注重调动和发挥各种积极因素,坚持统筹推进,形成了全厅上下齐心共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的生动局面。

  (一)领导作表率,带头做好创建工作。厅党组始终将巩固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部署。厅领导和处室局负责人带头学习、亲自研究、积极参加文明创建工作。如在每年的学习教育工作中领导都带头加强自身问题整改,带头下基层为群众解决问题,在机关文体活动中领导积极主动参加,激发和带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

  (二)制度作保障,常态开展创建工作。为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班子建设的规章制度,提高民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完善了《中共湖南省民政厅党组议事规则》和《湖南省民政厅工作规则》。厅党组在重大决策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形成了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合作团结共进的良好局面。

  (三)机制作支撑,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厅党组将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文明创建的第一责任人,构建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创建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职能处室局具体抓、党政工青妇合力抓、人人关心支持创建、人人积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两年来,通过全厅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有力地促进了民政队伍素质的稳步提升和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厅党组的领导下,不断总结、巩固和提升现有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提高创建实效,不断提升全厅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扎实推动我省民政事业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