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
4月30日,省厅召开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总体布局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法治湖南”建设要求和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派驻省民政厅民主监督小组副组长、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彭继球出席会议,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唐白玉主持会议,副厅长陈慈英就《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作起草说明。段林毅厅长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常态,紧紧依靠法治思维推进民政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段林毅厅长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主动适应法治湖南建设新要求,加快全省民政法治进程。一是民政立法进程加快。围绕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吸纳实践成果,大胆先行先试,推动了《湖南省募捐条例》等4件在全国同领域第一部规范性地方法规的颁布实施。先后争取省人大颁布实施4件地方法规,修订出台2件地方法规,有32项民政业务纳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全省已初步形成以7件地方性法规、8件政府规章、98项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政策法规体系,立法经验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二是民政法规得到实施。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深入落实已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加大民政政策法规执法检查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民政普法用法力度,维护了广大民政对象合法权益。三是民政执法力度加大。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进依法行政。省政府公布民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民政部门38项权力和24大项职责。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3项行政许可和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进科学执法。建立了民政决策风险评估、公众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民政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当前,全省民政法治建设还存在民政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对民政法治建设重视不够、民政执法资源整合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发展步伐,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段林毅厅长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紧依靠法治思维推进民政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民政法治建设是促进民政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民政部门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严守权力边界,切实依法履职、依法用权,保障广大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民政法治建设是深化民政改革的有力保障,各级民政部门既要敢于动真碰硬,又要善于以法治思维来引领护航,确保民政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排除改革阻力、降低社会风险、巩固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把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凝聚到民政改革发展上来,有序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 民政法治建设是助推民政转型的强大动力,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紧紧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传统民政向现代法治民政转变。
段林毅厅长强调,全省民政法治建设任务很重,要求高,省厅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省级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重点抓好6项任务的落实。一是围绕立法缺项,加快民政领域法治进程。要科学编制立法规划,争取将民政的重要业务纳入本级人大立法项目。要坚持开门立法,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持上下联动,确保立法体现规律要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得到群众的拥护。二是加强政策创制,促进民政领域深化改革。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矛盾,根据改革现实需要,首先取得法律授权,鼓励大胆先行先试,将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全省民政部门深化改革的制度体系。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效能。要坚持法定程序,加强决策风险评估,加强决策跟踪管理,加快建立民政专家咨询、法律顾问制度。四是依法正确履职,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严守权力边界。要尽快向社会公开“三项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民政执法资源,探索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五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民政法规有效实施。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内部监督。六是强化普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全省各级民政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民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对基础法律法规要学“通”,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要学“精”,党规党纪要学“深”。要加强普法宣传,科学编制“七五”普法宣传规划,大力发展培育民政法治文化,不断拓宽民政法治宣传渠道和平台,不断提升民政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在全省形成敬畏法律、崇尚法治、遵守法规的良好风气。
段林毅厅长强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牢记责任、强化领导,进一步形成协调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整体合力。要高度重视,抓紧成立领导机构,根据省厅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明确本地民政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市州和县市区民政局要力争设立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要加大民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法治人才队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加快建立民政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形成推动法治建设的激励评价机制和倒逼机制。要深入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长沙市民政局、常德市民政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在家的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厅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和科(股)室主要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