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

27.07.2020  20:20

  7月22日,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召开服务民经济发展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张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参加座谈会并讲话。

   张健充分肯定湖南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他指出,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战略平台,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建立的合作机制是我省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权平台的有机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他建议,一是巩固双方联席会议制度成果和吸取派驻检察干警在同级工商联挂职经验的基础上,在省检察院成立民营企业维权办公室,推动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实现民营企业维权办公室全覆盖;二是通过“检企同堂”方式,邀请检察官与民营企业家同堂培训,并以制度形式固定,扩大培训范围,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在用好检察建议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四是梳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落实好民营企业家平等保护措施。

  叶晓颖对张健一行来省检察院调研指导表示欢迎,对省工商联和工商界人士给予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既是法律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围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的四点要求,自觉将讲话精神作为开展有关工作的遵循。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依法办案,平等保护国有、民企、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我们不是没有机制,而是存在常态化的问题、完善的问题和落实的问题。”叶晓颖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和逐项落细落实有关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定期会商、联席会议、走访调研、投诉处理等常态化机制,支持工商联依法开展法律维权工作;二是探索成立民营企业维权办公室,落实好检察干警到同级工商联驻会挂职制度;三是建立检企同堂培训制度,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法律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与商协会沟通交流,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定点联系、走访座谈等常态化机制,构建“亲清”检企关系;五是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快速反应机制,从民营企业家、工商联及商会工作人员中选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最强烈、需要最迫切的司法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曦介绍了省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主持座谈会,并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政协常委、省总商会副会长李涛建议,加强涉民营企业有关司法政策解读,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守法经营,加强检察机关与商协会沟通联系,构建“亲清”检企关系。

    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处长陈夕林、办公室主任谢商文分别就开展“检企同堂”培训、加强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祝雄鹰、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国忠、第八检察部主任陈忠分别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省检察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

    主要举措 

  

  现在进行时   

  1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联席会议、走访调研、投诉处理等常态化机制

  2   继续落实检察干警到同级工商联驻会挂职制度

  将来进行时   

  1   即将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2   即将举办“检企同堂”培训,邀请检察官与民营企业家共同参加培训

  



责编: 周薇       审核: 孙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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