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被省政府确定为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扩大试点工作单位

31.08.2015  19:08
   为推进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与适用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精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省政府法制办在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中开展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鉴于我厅2014年被评为省直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确定我厅为五个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扩大试点工作单位之一。

  行政许可是重要的行政权力,也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更是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法发〔2015〕12号)的要求,省厅将在保留有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厅属相关单位开展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抓紧制定适合公安部门的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并按要求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公布实施。

人口、居民身份证及出入境办证情况表2016年9月-2017年8月
  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及出入证办证情况表: Upload/2017/09/201709201128485290.公安厅
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分市州情况表2016年9月-2017年8月
  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分市州情况表: Upload/2017/09/201709201150579530.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