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举行广播电视广告行政约谈会

13.12.2016  00:34

 

 

12月9日,湖南省工商局会同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举行全省部分市州电视台及省属广播电视频道行政约谈会。对11月份发布违法广告较为严重的湖南国际频道、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公共频道、湖南嘉丽购频道、湖南新闻综合广播(FM102.8)、湖南电影频道、长沙市电视台、株洲市电视台、湘潭市电视台、益阳市电视台、常德市电视台、岳阳市电视台、邵阳市电视台、永州市电视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电视台等15家媒体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和行业自律,要求有关市州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依法问责。

 

 

会上,省广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部分市州电视台及省属广播电视频道发布违法广告情况及主要违法表现,各市州工商局、市州电视台及省属广播电视频道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通报,今年前11个月,国家工商总局监测我省171个媒体,(其中电视频道76个、广播频率44个、报纸51种)发布了广告112106条,其中涉嫌严重违法广告688条,条数违法率为0.61%;广告总条次2660909条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条次3780条次,条次违法率0.14%;时长违法率1.39%,排名全国第9位。其中:11月份我省媒体发布广告13577条,其中严重违法广告82条,违法率0.6%;广告总条次230142条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条次856条次,条次违法率0.37%;时长违法率3.16%,排名全国第12位。我省媒体11月份发布广告的时长违法率已高出工商总局设定的底线1.66%。

会议指出,根据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监测结果,2016年全省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总体情况明显好转。但任存在一些地区和部分电视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问题,部分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仍比较突出。

省广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序清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工商管理行政部门、各媒体要高度重视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整治,严格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依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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