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通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07.10.2014  12:30

 

 

9月29日上午,省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省局副局长李沐作情况通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强国跃主持通报会,新华社湖南分社、中国工商报湖南记者站、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16家省内媒体及12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新闻通报会。

 

新闻通报会现场

 

李沐副局长在情况通报中,从《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及重要意义,《条例》对企业信息公示的基本要求,我省工商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措施三个方面对全省工商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省局副局长李沐通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关于全省工商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措施,李沐副局长指出, 为确保《条例》有效贯彻实施,省局前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 建设系统。 2014年1月1日,由省工商局自主建设,开通了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临时公示系统,全省244万余户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能够适时在系统中进行查询;9月15日以来,开始在原临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测试和试运行企业年度报告、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模块,确保10月1日企业能通过该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同时,正在抓紧进行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和综合监督管理系统的招投标工作,力争在2014年年底建成一个完全符合登记制度改革和《条例》要求的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 开发信息公示联络员短信平台,开展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工作,7月份以来,全省共备案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118302名,为企业年度报告和后续市场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 开展宣传培训。一方面, 省局召开了系统内《条例》培训班,并组织专门人员到长沙、郴州、衡阳、永州、常德等市州进行宣讲,其它市州工商局也迅速组织开展了对全体工商干部和企业的各类宣讲培训。另一方面,省局印制了宣传海报、手册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等资料进行张贴或发放给企业,供企业了解和学习;在湖南工商红盾信息网开辟网上课堂,制作《条例》宣传动漫,在《湖南日报》设立专刊,向企业法人和信息公示联络员发放宣传短信等,大力开展《条例》及相关规章的宣传。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新闻通报会并同时对企业宣讲《条例》,积极争取让全社会关心、支持《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让每一位市场主体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强国跃主持通报会

 

李沐副局长指出,下阶段工作中,省工商局将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的手段,健全完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等制度,促使市场主体及时、真实地公示企业信息;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加强企业和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提高监管效能;抓紧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登记与监管系统,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一个完全满足改革要求的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省局副局长李沐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