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组织召开孕产妇住院分娩经费论证会
11月9日,省妇联邀请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湘雅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专家就我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经费保障问题进行了研讨。论证会由省妇联副主席鲁华主持。
会上,省卫计委妇幼处负责人彭中华介绍了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实施情况,省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主任吴颖岚就平产住院分娩服务包内容及费用标准,剖宫产住院分娩服务包内容及费用标准以及剖宫产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费用计算进行了具体介绍。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余寿昌、省人社厅医保处调研员张佳芝、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产科主任张卫社、省妇幼保健院大产科主任游一平等结合各自工作分别就该经费进行了讨论发言。
与会人员认为,一是生育医疗补助偏低。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还是十年前制定的。覆盖农村孕产妇的新农合虽然实行住院分娩基本项目全免费,但标准偏低。城镇居民医保实行“生育定额补助”,补助标准较低。据测算,目前城乡孕产妇报销的平均医疗费用约占实际总费用的30%—50%,甚至低于相关医保普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二是高危孕产妇转诊难。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难。基层医院生育医疗条件较差,遇到高危孕产妇只能往上级转送,抢救一个危重孕产妇动辄数万元,生育报销杯水车薪,而财政没有专门的救治经费,主要依靠医疗机构补贴,据卫生部门估算,近几年救治贫困危重孕产妇费用已上千万,高昂费用让贫困家庭负担沉重,让医疗机构望而生畏,导致孕产妇死亡率、急危重症比例偏高。
会议形成共识,妇女生孩子是人类再生产,是为社会做贡献。孕产期是女性的一个特殊时期,孕产期的保健质量不仅关系到妇女群体的身体健康,更会影响出生人口素质、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建议把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纳入大病保险范畴;提高生育医疗补助标准。
据悉,为推进孕产妇保障工作,省妇联组成6个调研组分别由会领导带队在14个市州及42个县区就孕产妇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调研,召开了28个座谈会,走访了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省妇幼等相关部门,访谈了部分孕产妇,形成了《孕产妇社会保障调研报告》,准备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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