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7月2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长沙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道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列席会议。
为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今年4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依法加强监管,落实法律责任,基本完成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监管力度,逐步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种植养殖环节存在风险隐患,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现象突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市场乱象依然存在,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强,社会共治格局还不健全。这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执法检查报告强调,食品安全是最基本、最重大的民生,保障食品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之责。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步伐,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刘尧臣作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
为规范财政监督,加强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省人民政府提出了提请审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副厅长刘崇斌就修订的必要性、起草和审查过程、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王国海作了审议意见的报告。
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人民政府提出了提请审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肖策群就修订的必要性、修订过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陈佳新作了审议意见的报告。
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控环境风险为主线的环境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省人民政府提出了提请审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刘尧臣就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以及关于部门职责分工、燃煤炉改造、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等几个问题作了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玉泉作了审议意见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