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规定》通畅专利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26.12.2014  18:01
 

日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学技术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以专利使用权出资登记注册公司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出台高含金量政策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的新举措,在全国处于先行先试行列。

近年,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创新型湖南建设,成为了专利产出大省,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没有完全通畅,究其症结主要是受到原来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以及政策的制约,才出现了专利成果“转化难”、“转化慢”的现象。为了破解转化发展难题,在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下,省科技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知识产权局通力配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思维对待专利成果资本化、产业化问题,及时顺应国家健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新政,加强省内外调研,就专利使用权出资定义、入股比例不受限制、应具备的条件、监管工作等方面做出了新的界定。

该《规定》将专利权和使用权合理分离,细化、深化了国家关于专利权等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登记注册公司的相关规定,必将有利于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开办门槛,催生一批依托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公司,助力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加速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