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信贷扶持养老服务业政策

01.03.2015  17:21

  湖南日报2月27日讯(记者  陈勇)2月26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湖南银监局联合出台《关于信贷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金融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

  《指 导意见》要求全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包括公建民营的经营主体),实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在国家允许的贷 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用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业的贷款品种;探索支持以租赁用房开办养老服务的机构的信贷产品;探索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款质押贷款;支持发放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养老服务 业贷款。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部分养老产业项目周期长、盈利水平低等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老金收付服务结算和理财产品,为境外资本投资 我省养老服务业提供配套人民币结算服务。

  《指导意见》指出,各金融机构要全面分析不同对象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不断拓宽金融服务渠 道;对于缺乏融资经验的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机构,要主动与其对接,提供上门服务;财政、民政、银监部门将适时推动有关部门,为从事养老服务业贷款的融资 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