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U盾转账8万元 男子获刑3年6个月

07.10.2014  13:47

  本报10月6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何清 何志勇)男子在家整理物品时,发现了前女友遗留的银行卡U盾,得知银行卡内有存款8万余元。他本以为占有该款神不知鬼不觉,不料却因此犯盗窃罪。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0月一天,王某在家中整理物品时,意外地发现了前女友刘某遗留下来的银行卡U盾。因以前常与刘某一起网上购物,王某知道该U盾及对应的银行卡密码。王某在网上银行查询到卡内有余额8万余元,他既想占为己有,又担心被刘某发现,于是找到朋友胡某,请其帮忙到外地以他人名义办理了一张银行卡。而后,王某在网吧内将刘某卡内的8万余元转到了新办的卡上。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